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新的反倾销法案,可能延长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反倾销调查周期,加大出口商的成本。
*有应缴反倾销税的公司破产逃税*
美国参议院最近通过的反倾销法案要求,到2009年中期,所有与缴纳反倾销税有关的进口商,必须按照美国海关的预期反倾销税率,向海关缴纳足够的现金保证金。这项法案在2009年将取代1989年通过的反倾销法案。在新法案生效之前,进口商只需要提供部份现金或票据作抵押即可。
虽然这项法案并没有直接言明针对的是中国,但美国官员说,新法案能有效避免其他国家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逃避反倾销税,“尤其是中国”。因为有些应缴纳反倾销税的中国公司以破产的方式来逃税,然后重新注册公司后,仅缴纳很少的抵押,而不缴纳全部税金。
*控制中国企业资金时间加长*
中国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直接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表示,新法案意味着,无论反倾销调查成立与否,美国海关控制中国企业资金的时间都要加长。
中国商务部研究员金柏松指出,新法案的目的是要对倾销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他说,如果美国进口商希望跟中国出口商共同分摊现金押金,国内的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从而最后可能迫使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 不过,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副会长溥乐伯认为,国会通过这项新法案跟美中之间巨额贸易逆差,以及一些中国企业逃避征收反倾销税有直接关系。
*徐滇庆:现实意义不大*
徐滇庆是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系教授、美中经贸问题专家。他说,提高向美国海关缴纳现金保证金,虽然是针对可能被认定的倾销进口商品,但其现实意义并不大。
“因为是不是倾销,还需要来核实。是倾销了才可以扣除罚款,把反倾销税从保证金中支出,如果认定不是倾销,当然这是事情就不存在了。”
美中两国经贸关系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相互依存。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出口市场,第二大贸易夥伴。中国官方统计,美中贸易额2005年达到2116亿美元,贸易顺差1142亿美元。美国行政当局和国会对美中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特别关注,希望能减轻贸易不平衡带来的压力。
不过,徐滇庆教授指出,反倾销法案的出台虽然可能跟美中贸易逆差有关系,但它更多的是反映了一种情绪,而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美中之间的贸易逆差问题不在这里,这不是解决贸易逆差的手段。贸易逆差的问题还在于如何增加美国向中国出口商品的可能性。要把其中很多原来的、过时的约束去掉。”
徐滇庆教授说,美国至少有30多种法规已经过时,但仍然在执行,这不仅使美国公司失去很多商业机会,更使美中贸易逆差居高不下。
新反倾销法案有待布什总统批准才能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