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暂缓遣返赖昌星的决定后,加拿大社会各界作出不同的反应,但加中两国官方都没有发表评论。
加拿大联邦政府涉及遣返赖昌星案件的外交部、移民部、司法部、公安部及总理办公室等几个部门星期四都以不评论具体案件为由,拒绝对联邦法院暂缓遣返赖昌星的裁决发表评论。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和中国外交部也没有正式发表评论。
加拿大的反对党新民主党领袖林顿星期四下午表示,法庭的裁决应该受到尊重。他说:“加拿大人相信,即使感到不快,也应该接受法庭的裁决,因为法庭认为这样做是适当的。”
*一华人社团对法院裁决不满*
渥太华中华会馆主席黄兴中对裁决表示不满,认为这将损害加中两国关系。他说:“不能利用世界上各国家制度的差别来使加拿大成为避风港。这样对整个世界秩序与安宁是不利的。”
曾经撰写《远华案黑幕》一书的盛雪女士认为,裁决证明了加拿大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她说:“对于这个裁决结果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因为我一直认为,加拿大司法的独立、严谨和人道主义精神不会对一个关涉到一个人性命的案件轻易地就作出允许遣返的决定。”
*赖昌星:感谢加拿大政府与司法*
对裁决十分满意的赖昌星星期四下午主动在温哥华和当地媒体见面。他表示,目前需要放松庆祝一下,至于未来可能会面对的情况还没来得及考虑。赖昌星说:“我现在还没办法去想那么多,后面的事还没办法想那么多。从我内心来讲,就是我代表我全家,非常感谢加拿大政府与司法。”
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表示,赖昌星未来还有两步法律程序:一是争取让联邦法院受理上诉,这一步如果成功,第二步就是上诉案本身。马塔斯说:“他的程序实际从5月19日开始,他有30天时间来向法庭递交申诉文件,政府方面也有30天来提交他们的申诉;然后我有10天时间来作出回应。这样就差不多要到7月底了。然后要由法庭来决定是否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如果他们决定开庭审理,就要在90天之内作出决定;然后大约需要5至6个月才能正式开庭。”
马塔斯解释说,如果赖昌星获得了整个司法程序,那么即使他的上诉最终被驳回,也需要10个月至一年的时间,即使联邦法院拒绝受理上诉,也需要约5个月的时间才可能开始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