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表示,将在一两天内就是否暂缓遣返中国远华案首要嫌疑人赖昌星作出裁决。加拿大官方表示,在法庭作出裁决前不会遣返赖昌星。
加拿大联邦法院星期三上午在渥太华开庭审理赖昌星要求暂缓遣返的申请。法庭审理原定进行两个小时,但用了5个小时。赖昌星本人星期三没有出庭。他的代表律师马塔斯首先用了一个半小时陈述赖昌星回到中国后将面临的风险。他的结论是,遣返赖昌星将对他本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因此要求法庭下令暂缓遣返,重新评估遣返的风险。
*双方律师各自陈述理由*
加拿大政府的代表律师雷斯尼克用了将近两个小时解释中国官方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的法律约束力,并出示了中国驻渥太华大使馆5月26日向加拿大外交部呈交的外交照会,内容是重申将遵守2001年向加拿大作出的不判处赖昌星死刑的承诺。雷斯尼克的结论是,中国的承诺是可信的,遣返赖昌星符合加拿大的国家利益及相关法律,因此应该按原计划,尽快将他遣返。
双方律师随后进行了相互提问。审理结束时,主审法官史蒂文森宣布,她需要更多时间研究双方的论点,因此不能当庭裁决,但她将争取在星期四作出裁决。赖昌星的代表律师马塔斯表示,法官的宣布意味着裁决日期可能会推迟。他说:“裁决可能明天宣布,也可能更迟。如果要推迟,官方就不能按原计划遣返赖昌星,直到裁决作出为止。”
*赖昌星“着急又紧张”*
在温哥华的家里等候消息的赖昌星对法官推迟裁决感到无奈。他说:“我着急,着急又紧张,真的紧张。真的,结果还没出来我会紧张。”
负责执行遣返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发言人弗格森星期三下午证实,在联邦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将不会对赖昌星实施遣返。他说:“我们尊重加拿大的法院。我们将等待法官的裁决,无论法官作出怎样的决定,我们都将服从。”
主持审理的女法官史蒂文森在2003年到上个月期间共主审过六起暂缓遣返申请案,这六起申请的裁决都是驳回暂缓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