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一名人大代表在两会期间提议制定《新闻监督法》,以确保记者的权利,加强舆论监督并加强对记者的管理。媒体分析人士认为,这个议案反映了中国民间追求新闻自由生生不息的努力,但是中共高层恐怕不会采纳新闻立法的议案。
*王维忠三提议案*
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在人大会议上提出制定《新闻监督法》的议案,他认为中国的监督机制不健全,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能力,必须通过立法形式,明确记者的采访权、知情权和做调查时的暗访等权利。
王维忠说,他时常听到记者挨打、被杀的消息。《新闻监督法》将规定如果殴打记者将会受到何种惩罚的具体措施。北京新京报援引王维忠的话说:“尤其是殴打记者,必须在治安惩罚的基础上罪加一等。因为他打的是党的喉舌,蔑视的是社会舆论监督权。”
据中国媒体报导,这是王维忠第三次提出这一议案,前两次是在2001年和2005年。
*民心所向 社会所需*
旅美学者张伟国现任新世纪网站编辑。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王维忠作为人大代表提出的《新闻监督法》反映了中国民间追求老百姓知情权、社会监督权的努力,同时也是新闻发展的客观规律。
张伟国说:“中国新闻界里面不断出现卢跃刚、李大同,也出现了象南都报、新京报、象冰点这样一些不断探索新闻禁区,扩大新闻报导自由度的实践。这反映了社会有这个需要,新闻性质也决定了无法阻挡地要朝这个方向发展。”
*监督监督者*
人大代表王维忠提出的《新闻监督法》除了要维护记者采访调查的权利之外,还要加强对记者的管理。王维忠被中国媒体引述说,记者处于无监管状态,导致新闻行业鱼龙混杂,不断出现记者勒索的丑闻。
他提议《新闻监督法》给记者制定五项禁令,其中包括“记者如恶意炒作新闻、未加调查核实‘断’官司、勒拿卡要, 除追究法律责任外,取消其从业资格”。
吉林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忠说,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拥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而中国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他提议以制定新闻监督法来加大社会舆论的力度。
*张伟国:先制约政治制度*
长期从事媒体工作的张伟国认为,这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新闻监督法反映了中国新闻的不正常性。他说,虽然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媒体走向市场化,但是中共始终没有放弃媒体是党的喉舌的做法,作为中共统治力量不可分割一部份的媒体是难以起到监督作用的。
张伟国说:“有这样一个前提存在,中国的媒体跟中国整个政府机器一起腐败。如果没有一个大的政治环境来制约中国的政治制度,你光靠制约记者或者让记者来制约这个体制,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新闻法难产*
张伟国说,其实中国老一代新闻从业者早在80年代末期就看到这个问题,提出制定新闻法。他说,其中有原中宣部新闻局局长钟沛璋、原新华社副社长李普、老记者刘宾雁等。当时,中国社科院新闻所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具体操办新闻法的制定。
张伟国说,前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曾经起草了好几稿新闻法的文稿,最终由于六四事件胎死腹中。
张伟国说:“胡绩伟从人民日报退下来之后就到了人大法工委,主要就是操办新闻法。当时的势头远远比现在要接近成功。当时象赵紫阳、胡启立、芮杏文基本上都倾向这一派的,只是因为陈云阻挠。”
*张伟国:高层谁支持?代表空提案*
张伟国说,中国目前大的政治背景与80年代末期完全不同,胡温政权的立场看起来跟陈云的政治观点相当吻合。中国高层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提出新闻立法的问题。他认为,现在的胡温政权更象一个利益集团的维护者,不可能为加强社会监督制定新闻立法。他说,就算人大代表王维忠再提上十次新闻立法议案恐怕也难被中共高层采纳。
美国国务院星期三发布了一年一度的全球人权报告。报告批评中国政府在过去一年里收紧了对印刷媒体、广播、电子媒体的控制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