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代表提出一项议案,呼吁中国警方在审讯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时,审讯全程要录像,防止司法人员刑讯逼供。
全国人大委员余敏(音译)说,尽管刑讯逼供的现象在中国有所减少,但是这个问题仍然是司法部门的一个突出的问题。
*刑讯出“效率”
中国在1996年废除了酷刑,但是活动人士以及被告律师表示,侦查机关重口供的办案思想仍然根深蒂固,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有关负责人单纯追求破案立功,片面强调诉讼效率,经常采取刑讯逼供的手段。
美联社报导说,一个联合国酷刑调查小组去年首次获准访问了中国。美联社援引联合国调查人员的话说,中国警方经常使用电击、棍棒毒打以及不让嫌疑人睡觉等手段折磨被关押人员。
*具体制度跟不上法律*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教授也认为,近年来,随着一些冤案、错案的频频曝光,刑讯逼供已经被看作是现行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大不公。中国1979年7月1日通过了第一部刑事诉讼法,1996年完成了第一次修改。陈光中说,尽管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但是相关的具体制度跟不上,尚不足以遏制刑讯逼供。
中国官方媒体援引人大法工委有关人士的消息说,人大正在积极推动刑诉法的修改,这个修改方案计划在2006年的会上讨论,2007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