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省一家法院星期一结束对一个地下教会领袖的审判,但是还没有宣布判决。当局指控“三班仆人教会”成员从事谋杀。但是,被告称,他们的供词是在受到酷刑拷打的情况下提供的。
*指控竞争教派涉及谋杀*
黑龙江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早些时候举行一审审判。“三班仆人”领袖徐双富等人被控杀害20名“东方闪电”成员。“三班仆人”和“东方闪电”是两个相互竞争信徒的教派,这两个教派都说自己是基督教。
中国当局指控“三班仆人”领袖徐双富等人因为不满“东方闪电”争夺其信徒,而对“东方闪电”成员实施谋杀。
“三班仆人”和“东方闪电”被中国官方称为“邪教”,但是,中国当局没有公布多少有关所谓“三班仆人”成员谋杀“东方闪电”成员案件的细节。
在中国,谋杀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
*分析:基本概念不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范亚峰对记者表示,中国当局对“三班仆人”教派成员的审判,显示出中国政治、法律制度有很多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中国当局对异端教派、邪教、犯罪组织这些重要概念区分模糊,常常是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说:“比如说,就现在我们看到的情况来看,基本上就是当局直接把‘三班仆人’认定为一个非法组织,进而把它加工塑造成一个犯罪集团。这样的定位我觉得首先就是一个错误的定位。”
范亚峰博士是中国民权团体、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成员。范亚峰表示,中国当局显然在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对很多问题缺乏清晰细致的法律思考,其中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即使是判定“三班仆人”某些成员杀人罪名成立,是否就可以进而认定据说是有几十万信徒的“三班仆人”教派是一个犯罪组织。
范亚峰博士认为,按照中国宪法,即使是异端教派也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异端教派不等于邪教,也不等于是犯罪集团。
中国宪法虽然规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是,中国当局规定公民只能在政府许可的宗教组织内进行宗教活动,除此之外的宗教活动都属于可以镇压的非法活动。
*涉嫌刑讯逼供?*
范亚峰说,在处理“三班仆人”教派领袖徐双富参与和指使杀人案的问题上,中国司法制度还暴露出一个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严重问题。
他说:“据我了解的情况,在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比较严重的刑讯逼供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所取得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徐双富直接参与或致使杀人这个事实也是值得疑问的。”
中国政府一直表示,刑讯逼供违反中国的法律。但是,批评者表示,中国的新闻媒介受到政府的严密控制,公众和新闻媒体几乎不能对警方刑讯逼供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