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即将开始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以遏制通过刑讯逼供获得口供的违法违规现像。
*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犯全程同步录音*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从2006年3月1号开始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并对省市和东部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地区,直到2007年10月1号全面实行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把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真实客观地记录下来,必将有效地促使办案人员自觉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消除各种违法违规现像。”
*费能文:完善法治的有效措施*
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教授费能文博士说,在现行的中国司法制度中,实行和推广录制审讯过程是完善法治、加强监督的一个有效措施。
费能文说:“这种做法当然有好处,因为证据比较可靠,因为中国法律和美国法律有些不一样。无论警察还是检察机关使用强迫手段得出证据,在中国法院仍然可以被采用。但是按照美国法律规定,用这种手段得到的证据是不会被法官采用的。”
*中国刑讯逼供现像普遍*
中国一些刑事辩护律师表示,公安司法人员在办案、审讯嫌疑人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刑讯逼供的现像,很多嫌疑人在违法乱纪的司法人员的恐吓、威逼、毒打和酷刑下屈打成招,被迫承认犯罪事实。
湖北农民佘祥林曾因“杀妻”被判15年徒刑。他去年4月在狱中度过11个春秋、共计3995天后,由于妻子再现人间,他被宣判无罪,重获自由。12年前,佘祥林就是因为无法忍受公安人员的毒打和酷刑被迫招认“杀死”了妻子。
去年1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教授对中国酷刑问题进行了12天的实地调查。诺瓦克当时对记者说,中国酷刑问题虽然有某种程度的下降,但殴打、使用电棍等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北京著名律师莫少平认为,刑事侦办和破案手段在技术方面的相对落后以及一些司法人员素质低下等因素是导致刑讯逼供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观察人士:应扩大到审讯各种罪犯* 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也承认,中国需要通过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做法来把中国的侦查工作“逼”出一个新水平。
也有观察人士指出,如果这种做法在实践中证明有效就应该扩大到各种犯罪的审讯中,以便有效遏制和打击审讯过程中的滥用职权、酷刑等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