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表示,酷刑虽然在城市有所下降,但在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有中国法律界人士指出,没有禁止刑讯逼供法律的程序性保障是酷刑在中国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曼弗雷德.诺瓦克说,初步的结论是,就酷刑的数量来说,的确有某种程度的下降,但酷刑在中国仍然普遍存在。 诺瓦克说:“根据我进行的有限的实地调查,以及我收到的各种对酷刑的指称,我认为,酷刑和虐待的情况在下降,但仍然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在普通的刑事案中,当办案警察承受很大压力的时候。因此,法轮功学员、新疆和西藏的少数民族、人权活动人士、政治异议人士等经常受到监视和某种程度的虐待。”
*酷刑特使不满调查受到严重干扰*
诺瓦克教授刚刚结束在中国为期12天的实地考察。他对中国外交部给予的合作表示满意,他走访了所有希望调查的地方,私下询问了有关在押人员。
不过,诺瓦克对中国当局监视他的行程,用各种手段干扰和他会面的在押人员及其家属表示不满。
他说:“我不满意,并认为是严重违反中方承诺我的先决条件的情况是,中国的国安人员、公安人员显然把我监视起来了,也把那些希望同我见面的人监视起来了。例如,著名律师高智晟同我见面时,就非常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因为在一个公共餐馆四处都是便衣国安人员,对我们的见面录音录像。即使在我们下榻的酒店他们也一直跟踪我们。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联合国酷刑问题专家诺瓦克说,在中国外交部的干预下,这种情况后来有所好转。
此前,高智晟律师曾经表示,诺瓦克教授的实地考察不可能了解到中国系统、普遍的酷刑现实,因为很多当事人或家属不是被软禁在家,就是被监视起来,或畏于当局的压力不敢、也不可能讲出遭受酷刑和虐待的真实情况。
*公安办案仍普遍使用刑讯逼供*
北京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张青松说,虽然中国的宪法、刑事诉讼法、看守所条例和监狱法都明文规定酷刑是非法的,但中国象世界上很多国家一样,司法实践中的确存在刑讯逼供的作法。
他说:“之所以刑讯逼供能够存在,是因为我们的关于禁止刑讯逼供和酷刑方面的实体法律,没有一个程序性的保障,或者说程序性的保障还不完善。”
张青松律师说,从他多年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律师的经历来看,的确存在一些刑讯逼供的案例,但大部份在押人员没有遭受过酷刑。他说,这几年酷刑的情况越来越有所改观,包括侦查人员、司法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上也在好转。
他说:“主要的原因一个是中国在立法和司法机关的高层对于酷刑问题和人权问题越来越重视,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护。去年在宪法修改中直接提出保护人权。而且禁止刑讯逼供的指导性文件在不断下发。在司法实践中,随着文化观念的进步,以及经济基础越来越雄厚,执法观念也越来越在改变。执法的理念在逐渐改变。”
不过,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却认为,在他经办的刑事诉讼案件当中,至少90%以上的在押人员都受到过某种程度的酷刑或虐待。
他说:“在中国,被告人被刑讯逼供的现像非常普遍。至少在法庭上,10个被告人有9个被告人说受到过刑讯逼供。但是在一些重大案件中,刑讯逼供是非常常见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李和平律师说,中国湖北农民佘祥林就因为办案公安人员滥施酷刑,屈打成招,被迫承认杀死了11年后却又出人意料出现的妻子。另外,黑龙江省24岁的付敏海就因为遭受警察的酷刑逼供,不治身亡。
*北京承诺考虑和落实建议*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教授说,他将本着建设性的精神把此行对酷刑的调查结果向中国政府通报。他说,中国方面已经承诺将认真考虑并落实他们提出的建议。
他说:“目前最迫在眉睫的问题是对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在刑事诉讼中把酷刑认定为非法,其中也包括精神上的酷刑以及不留伤痕的酷刑。而且对于实行酷刑人员的惩罚要更加严厉。此外,要允许律师尽早会见他们的当事人,告诉在押人员在被审讯时有权保持沉默,以及允许律师进行交叉询问证人。”
*UN愿与北京扩大双方合作*
诺瓦克表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愿意就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提供技术和培训帮助,从而在互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双方之间的合作。
诺瓦克在中国考察期间先后走访了北京、西藏和新疆等地的数家看守所和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