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美中战略经济对话于6月17-18日在美国举行。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于6月18日发布会议简报,介绍战略经济对话讨论的议题和结果。
以下是简报的中译文,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IIP)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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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
公共事务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
美方会议简报:
关于第4次内阁级美中战略经济对话
美国和中国今天结束了第4次内阁级美中战略经济对话(Strategic Economic Dialogue)。乔治·布什 (George W. Bush)总统与胡锦涛主席共同倡导战略经济对话,要求建立内阁级对话机制,制定实现长期共同目标的战略,同时处理两国经济关系的短期问题。2008年6月17日至18日在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Annapolis, Maryland))美国海军学院(U.S. Naval Academy)举行会议期间,9名美国内阁级官员和部门负责人与财政部长保尔森(Paulson)一起与中国副总理王歧山及18位中国部长级官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代表团举行讨论。
战略经济对话是在战略基础上管理美中经济关系的机制。双边经济关系的稳定与繁荣对两国都日益重要。在本星期举行会议期间,两国领导人讨论的议题有:能源与环境合作机会、金融和宏观经济周期管理、民生投资、贸易与竞争、促进投资等。
安纳波利斯会议以战略经济对话开始以来美中双边经济关系取得的成效为基础,其中包括:消费者安全问题的进展、有关美中政府间建立新的合作文化以保障美国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讨论;金融业改革取得的进展,包括人民币的币值问题;新签署的双边民用航空协议,向美国航空业开放中国客运和货运市场;保障能源安全和环境可持续性的措施,包括有关中国建立全国排放气体交易项目的协议和与国际能源机构(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进行战略石油储备合作的协议 ;新签署的旅游谅解备忘录,方便中国组团来美旅游,预计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美国旅游业增长。
能源与环境的合作机会
根据布什总统于去年9月启动的主要经济体机制(Major Economies Process)及战略经济对话以往进行的讨论,美国和中国同意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加强两国合作,促进能源安全和提高环境的可持续性 :
- 能源与环境10年合作框架:在第3次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会议上,美国和中国宣布成立工作小组制订能源与环境广泛合作的10年计划。美中两国今天宣布两国对合作框架表示赞同,并已成立联合行动小组处理电力、空气、水、运输和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5个实际领域面临的问题。
- 撤销对环境产品与服务贸易的障碍:这方面的讨论最初只涉及笼统的问题,现已集中讨论涉及产品的范围及降低关税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免税的方式,以利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环境产品与服务综合协议的实施。
- 与国际能源机构合作:根据第3次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关于加强建设和管理战略石油储备的承诺,中国同意考虑在石油供应不足时,按照在日本签署的5国部长及8国集团+3能源部长协议的原则,自愿与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共同采取联合行动。
如遇石油供应不足,与国际能源组织的协调可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全世界和美国的能源安全。中国也同意加强与国际能源组织在全球能源市场、能源效率和洁净能源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 可持续的林业管理:美国与中国同意促进全球可持续的林业管理,双方已确定下一次举行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之际相互合作的具体地区和活动。
- 非法砍伐树木问题:美国和中国在2008年6月13日根据《禁止非法砍伐树木和有关贸易的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on Illegal Logging and Associated Trade)举行第一次双边论坛会议,就重点领域具体的后续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双边投资
美国的双边投资政策是我国经济的优势之一。美国继续提倡开放贸易和投资。外国对美国直接投资能够刺激增长和竞争,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生产力,促进繁荣,并增强竞争力。美中两国以支持和促进开放投资和市场竞争的共同利益为基础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 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谈判:美国和中国同意启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达成双边投资协定将会发出一个有力的信号,表明我们两国都致力于开放投资,以公平、透明的方式对待对方的投资人。美国将依照美国模式的双边投资协定进行谈判,因为这种模式为保护投资人制定了高标准。我们将力争达成一项全面的协定,为所有的经济部门提供重要的法律保护,包括享受非歧视性待遇、正当程序、透明制度、资本自由转移以及征用损失赔偿等权利。我们将力争达成一项协定,让投资人能够通过独立的国际仲裁机制要求获得上述权利。我们两国政府很快将开始谈判,并预计在下一次战略经济对话举行之前展开几轮磋商,但完成谈判的时间表将取决于协定的质量。我们相信,一项高标准的双边投资协定显然符合我们共同的经济利益。
- 制定促进投资行动计划(Investment Promotion Initiative):美国和中国都同意制定一项促进投资行动计划,提高公众对我们两国间投资流动的积极效益的认识。
- 美中投资论坛(U.S.-China Investment Forum)第一次会议:美中投资论坛第一次会议于6月16日举行,双方讨论了双边投资问题,并达成了一份框架及工作计划。投资论坛为美方提供了一个平台,主要在于供投资人向中方提出实际关注的问题,例如投资审核程序以及中国潜在的投资壁垒,同时鼓励中方增加在美国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
- 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s):中国赞成国有投资公司的投资决策应完全以商业考虑为依据。
金融业改革
美国和中国位居全球经济和国际金融及贸易体系的主导地位,肩负促进本国经济平衡和可持续性增长的共同责任。具有竞争力和高效的金融业将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动力,为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带来契机。
在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举行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双方讨论了近几个月的市场波动以及重新定价全球市场风险等问题。美国介绍了为舒缓市场压力正在采取的短期措施以及为解决最近市场动荡引发的政策问题采取的中期步骤。中方介绍了为开放其金融服务业和进一步融入全球市场正在采取的措施。
美国和中国达成一系列有助于进一步开放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协议:
- 消费融资:中国同意在试点基础上允许非存款类外国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融资,为美国公司提供了新的机会。
- 股票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同意合格的外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 人民币债券:中国同意放宽外国法人银行发放次级人民币债券的资格限制,这将允许外国银行,包括美国银行筹集资本,发展业务。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中国同意缩短某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初始投资"锁定期",为美国共同基金和理财人员提供新的机会。
- 信用评级机构:中国同意,现有合资信用评级机构(credit rating agency)可以申请执照,在美国对"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Nationally Recognized Statistical Reporting Organizations)新的监管条例生效之后,在不减少外资现有持股比例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券进行评级。这将有助于扩大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信用评级机构进入中国国内市场的机会。
- 保险:中国已确认,中方认识到美方关注管理条例提案(《股权管理办法》)将限制对中国国内公司投资的问题,中方将继续就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充份磋商和考虑。中方还明确表示,中国最近颁布的管理条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了中国保险公司──包括吸收外资的公司──投资海外资产的相关要求。这应在更大程度上明确了管理这类资产的要求,也将为公司经营业务提供了更大灵活性。
- 合资证券公司:根据2007年5月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期间达成的一致意见,中国表示中方恢复了对合资证券公司的执照发放工作,批准了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在华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申请,允许瑞士信贷参与中国国内股票承销市场。瑞士信贷的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设在纽约。
- 证券经营范围:根据2007年5月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期间达成的一致意见,中国表示中方已采取措施,履行允许外国证券公司扩大经营的承诺,现已批准里昂证券亚洲(CLSA)的代理和研究执照。这一先例将有利于美国的金融机构。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从在2007年5月内阁级战略经济对话期间承诺扩大其规模以来,中国为几个新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放了配额,允许外国共同基金,其中包括美国共同基金投资中国国内股票市场。这一先例将有利于美国的金融机构。
- 人民币升值:自从2005年7月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0.3%;自从上一次战略经济对话以来,人民币按年度计算升值的速度提高到14.6%,2006年和2007年分别为3.4%和6.9%。
贸易与竞争
美国和中国共同承诺并联合采取行动,要求两国经济在全球化主导的经济环境中保持竞争力。有关行动如下:
- 多哈回合(Doha Round):美国和中国将同WTO其他成员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多哈发展议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谈判圆满完成,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
- 交通论坛(Transportation Forum):美中两国签署交通合作联合声明(Joint Declaration on Transportation Cooperation),建立了一个涵盖两国间所有交通运输模式的交通论坛(Transportation Forum)。交通论坛将帮助希望参与中国新建公路、铁路、港口和航空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的美国公司寻找商机并排除障碍,并在中国各地提供范围广泛的货运、客运和邮递服务。交通论坛将有助于确定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方面的需求并找到瓶颈环节,以确保美中国之间的贸易自由通畅。
- 透明度:美国和中国同意,除非有特殊例外的情况,在正式采纳任何与贸易和经济有关的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前,需公开向公众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自草案公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0天。中方同意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设立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有关草案以征集意见,美国同意在国家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管理的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这类草案。
- 知识产权:美国和中国同意在第4次战略经济对话闭幕后并在第19届商贸联合委员会会议开幕前,尽快通过商贸联合委员会下属的知识产权工作组(IPR Working Group)加紧展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双方同意以中方最近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2008年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纲要》为开端展开上述合作,双方还可以商讨与目前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申诉无关的问题。
产品安全与产品质量
美国是全世界高度开放的经济体之一。维护贸易信誉、产品质量以及食品、药物和医疗设备的安全,一直是美国关注的重点。美国要求在本国市场销售的商品及产品安全可靠,并继续同所有贸易伙伴共同采取措施,确保这些商品及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为进一步推动并加强美中两国正在进行的有关两国贸易关系的优良信誉的对话,两国审议了执行一系列协议的进展情况,以确保中国达到美国为保护消费者并保障美国市场上产品的安全和质量而实行的严格标准。这类协议涉及药物、医疗用品、食品和饲料的安全。此外,两国还宣布了以下决定:
-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向中国派员:美国与中国已达成共识,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向美国驻华大使馆和总领事馆派员。两国同意就此做出具体安排。
(完)
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http://usinfo.state.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