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四个政府部门联手,要求各地政府为广场舞提供条件,使备受争议的广场舞再度成为舆论焦点。风靡全国大行其道的广场舞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一道独特风景,也是网路舆论攻击的对象,被讥讽为“低俗娱乐”和“文革遗毒”,在香港,纽约和莫斯科甚至引起民众抗议和警方干涉。经历文革时代的中老年群体,为何痴迷于广场上的红歌红舞?中国当局鼓励广场舞,与薄熙来当年推动的“唱红”运动,有何异同?
参加讨论的四位嘉宾是:人权组织“公民力量”创办人杨建利;中天新闻华盛顿特派员臧国华;普林斯顿社会学博士,转型问题学者程晓农;专栏作家,政治分析人士陈破空。
程晓农表示,广场舞大妈有三个特点:第一,文化品位低,对优雅、古典的音乐兴趣索然,偏偏喜欢粗俗的革命文艺;第二,缺乏个性和自立精神,喜欢扎堆和集体活动,因此会跳广场舞上瘾;第三,对文革文化全盘接受,没有分辨和独立思考能力。由此可见,她们的个性完全被文革时期塑造,到了中老年仍然在回放青少年时代社会化的文化灌输,而且以此为乐,以此为荣。在共产党国家,许多身在社会中底层的老年人经过长期洗脑和政治高压之后,缺乏是非良善的识别能力,只会跟着政府官云亦云。老年人往往怀旧,而她们则把怀旧变成对过去的红色文化的盲目追随。据我了解,俄罗斯农村老太太也是这样。
程晓农说,这些大妈们如果只在广场上炼太极拳、跳交谊舞,或在自己家里唱红歌、跳红舞,也可以满足健身和社交的需要,但她们不喜欢那样,偏偏热衷于以红歌配革命舞蹈,用集体表演的方式去展示。在她们的这一喜好背后,有超越健身和社交的另一层含义,那就是,这些广场舞大妈想用唱红歌、跳红舞来表示自己对共产党文化的高度认同,并且认为自己的社会价值得以借此体现。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红歌广场舞本身属于一种强制型洗脑灌输,路人或周围居民即便不喜欢,也不得不听着、看着,而广场舞大妈们其实就在对他人洗脑的过程中获得满足感。许多人因此讨厌她们,而她们却以此而获得当局的支持。
杨建利表示,在中共的政治语境下,像薄熙来的唱红打黑一样,广场舞有“政治正当性”,因此即使非常扰民破坏居民的生活环境,政府也不容易取缔,更重要的是,广场舞在客观上能帮助政府缓解养老、医疗保险、社会不稳定等压力,因此政府出面正式对其进行保护和规范。习近平在很多方面施行了没有薄熙来的薄熙来路线,在政治上恢复了文革很多恶劣的话语风格和实际做法,广场舞是这个大环境下泛起的众多文革沉渣之一,虽不是最严重的,但是这个现象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离文明和公德还很远。
陈破空表示,这些“广场舞大妈”,年龄多半在五十至七十岁之间,正是文革时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按理说,正是因为毛泽东的极端独裁统治,她们这一代人,吃尽了苦、遭够了罪。然而,就是这样一代人,居然对毛泽东时代念念不忘,以唱红歌、跳红舞的形式,表达对那个疯狂年代的怀念和痴迷。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因遭长期绑架而竟然爱上了绑匪;这是深重得浸透骨髓的奴性,因遭长期奴役而竟然爱上了奴役者。
陈破空说,对任何群众运动,中共当局最终都会介入,予以监控、掌控、操控,或打压或扶持,端视这种群众运动是否对统治者有利。对广场舞大妈也不例外。当局防范任何群众运动失控,危及他们念兹在兹的稳定,反过来,如果善加利用和引导,就反而能帮助当局维稳。
臧国华认为, 广场舞是充满中国特色的一种健身、娱乐形式,集体意识导致集体歌舞,而且老年退休后产生的怀旧情绪、对年轻时耳熟能详的红歌的怀念实际上是对自己年轻时代的怀念。在中国的适当地点适当时间跳广场舞是一件好事,健身、娱乐、社交,至少比打麻将好。但是滋扰别人不好,更不宜让它出口到注重个人空间的西方。规范广场舞是有必要,最好在时间和地点上做规范,例如使用远离居民区的歌厅舞厅,晚上九点半之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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