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链接

中国时间 17:16 2024年11月30日 星期六

香港终审法院裁定《禁蒙面法》合法


资料照:一名蒙面抗议者站在香港防暴警察前。(2019年10月31日)
资料照:一名蒙面抗议者站在香港防暴警察前。(2019年10月31日)

香港终审法院做出裁决,判定香港政府去年启用殖民地时代的《紧急法》取缔抗议者在抗议时蒙面的的决定是适当的,合法的。

星期一(12月21日)的这一裁决被认为是对支持民主的人的打击。他们先前希望终审法院会做出跟香港高等法院一致的裁决,判定《禁蒙面法》非法。

法新社报道说,香港终审法院做出的这一裁决证实,北京任命的香港行政长官拥有权力可以在紧急状态时推出任何法人不需要获得香港部分是通过民选产生的立法会的批准,但这一裁决的实际效果目前还不清楚,因为香港政府现在规定在公众场合必须戴口罩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香港一度出现连续七个月的大规模抗议示威,示威有时出现暴力冲突场面。香港当局最终通过大规模逮捕、以应对疫情的名义禁止公众集会、以及北京6月底在香港实施新的港版国家安全法等措施,压下了大规模抗议。

在大规模和平抗议示威时以及在跟警察发生暴力冲突时,抗议者普遍戴口罩以降低被识别和监控的风险。

去年10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启用英国殖民地当局1922年颁布的《紧急法》禁止人们在公众集会场所戴口罩。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对香港特区政府动用《紧急法》和在警方批准的集会上戴口罩提出了质疑。

他们提出的质疑理由是港府的举措违反了香港基本法。香港高等法院对反对派提出的质疑表示认同,并表示担心如此动用《紧急法》以及禁止蒙面的做法是否过当。

但星期一,终审法院的五位法官做出的裁决是,《禁蒙面法》虽然对集会和言论自由以至私隐权均有所限制,但在平衡公众安全、公众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的合法限制后,法院认为禁蒙面法在未经批准集结、公众集会及公众游行下的限制均符合相称性的要求,有关限制是为了达至遏止和平的公众集结演变成暴力的正当目的,是在社会利益及个人权利之间取得公正平衡。

XS
SM
MD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