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星期一(4月19日)表示,已经提交国会的一项法律修订,将 “通过数据通信网络发送和接收信息”纳入需经统一部长官批准的对朝贸易项目。
《韩朝交流合作法》修订案要求本国公民在使用互联网与朝鲜任何人交换电影、音乐、扫描过的书籍或艺术品等数字材料之前,必须获得官方许可。
观察人士指出,如果这项修法得到国会通过,将是韩国30年来对 《韩朝交流合作法》的首次重大修订。
负责处理韩朝事务的韩国统一部女发言人李种珠(Lee Jong-joo)在一次吹风会上说,这部法律对进出朝鲜的实物商品已经进行了监管,修订版本将增加对数字内容的监管。
她表示,此前,法律的主要目标是货物的流动,但逐渐有一些通过互联网传输或接收扫描文件或软件的案例成为焦点。她强调,数字版的书籍、艺术品的跨境传播已有先例,此前都按照现行规定审批,此次修法只是使无形传播的监管程序从隐到显,并非从无到有地新设一类监管对象。
这一修订在1月提交韩国国会,在此之前,韩国在去年12月禁止向朝鲜散发宣传传单。
这一举措招致了活动人士的批评,他们几十年来一直使用气球或漂流瓶的方式,向朝鲜发送反朝传单。这也引起了美国活动人士的重视,他们认为这一措施可能侵犯了言论自由。
美国国会跨党派机构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4月15日举行关于韩国《禁止散发反朝传单法》的在线听证会,主题是“韩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对韩半岛人权状况的启示”,美国国会以韩国人权问题为主题举行听证会被认为极为罕见。
从严格意义上讲,韩朝两国目前仍然处于战争状态,交战各方并没有签署和平条约,因此,所有韩朝接触都应事先获得批准或事后向政府报告。
(本文包含了路透社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