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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0:53 2024年12月28日 星期六

恐尖端技术送中 美日研拟新管制出口框架


资料照:中国保安守卫着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入口。(2018年11月5日)
资料照:中国保安守卫着上海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入口。(2018年11月5日)

日本媒体近日报道,美日两国正研拟规范尖端技术出口的新框架,以防止民间技术外流。专家认为国际间现有机制未能适应尖端技术出口管制的最大效益,而新框架的成员国将必须平衡内外压力。

管制尖端技术的新领域

日媒《读卖新闻》1月10日报道,为了防止民间尖端技术外流至中国,美日两国政府正研议建立规范尖端技术出口的新框架,并考虑与共享价值观的欧洲国家合作。

报道指出,美日政府对于中国把进口的产品运用在本国技术研发上,加强其经济力、军事力的情况感到警戒。

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Kazuto Suzuki)对美国之音表示,战后为了防止苏联等共产国家运用进口技术加强军力,美国等西方国家曾经成立“多国出口管制协调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 COCOM),不过冷战结束后于1994年解散。目前国际间有几个防止特定技术外流的框架,基本上是以武器为主。

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照片提供: 铃木一人)
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照片提供: 铃木一人)

铃木一人说:“现在有最早成立包括中国在内的48个国家组成的‘核供应国集团’(Nuclear Suppliers Group, NSG),透过保护、监管、限制出口及转运等方式,管控可能与核武相关的原物料及技术。由43个国家组成的“澳大利亚集团”(Australia Group, AG),以出口控制统一化来确保其出口的产品不被用于化学或生物武器研发; 由35个国家组成的“飞弹科技管制建制”(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 MTCR),规范与管制参与国的飞弹技术输出与扩散; 以及由42个国家组成的“瓦圣纳协定”(The Wassenaar Arrangement),管理传统武器与相关技术的出口,最近也开始涵盖尖端技术的出口与信息交换。以上都是国际上防止武器扩散的机制。”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在接受美国之音的访问时表示,除了避免武器扩散的目的之外,美国从2017年就开始以国安为由限制对中国之科技出口。

他说:“美国于2018年通过《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xport Control Reform Act, ECRA),除了涵盖传统上有关控制大毁灭性武器及导弹技术之扩散、维系区域稳定、打击犯罪与反恐、解决需求短缺及执行联合国决议等目的之外,更纳入维持强化美国工业基础及落实保护人权及推动民主等美国外交政策,显而易见,美国政府积极希望透过先进技术的控管,一方面保有其在全球的技术领导地位,另一方面也将正式展开与中国的强权对抗。”

半导体技术成为军事用途

《读卖新闻》的报道指出,美国国会对于美国的半导体设计软件被中国用于武器开发一事已提出批判,并认为从日本、荷兰出口的半导体制造装置被中国利用来加强生产力的情形日趋严重。

报道指出,美日两国的新框架具体涵盖的范畴尚在讨论中,可能包括制造装置、量子密码、人工智能(AI)等相关尖端技术。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表示, 随着科技发展,近年“瓦圣纳协定”关注的产品技术领域主要涵盖电子产品、网络信息安全、太空技术、加密技术、海洋设备等。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照片提供: 李淳)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照片提供: 李淳)

李淳说:“其中也涵盖许多半导体相关产品的管制,包括2017年半导体制造空白屏蔽及焦面数组(FPA)读取集成电路、2018年修正集成电路生产相关技术及软件之定义或描述,2019年除决议将集成电路先进制程技术、复合制造技术以及光刻设备及技术纳入管制之外,并已有建议将转为军事用途之军规半导体软件及芯片技术也进行管制。”

李淳表示,防范半导体等尖端技术流入军事不法用途,已经成为现今欧美等国的国家安全重点,但是现有的机制在效率与约束力上对于尖端技术未必适合。

他说:“瓦圣纳协定的成立目的只是为了促进成员之间就其目前国内管制的传统武器和军商两用产品进行信息交流与透明化之目的,其管制措施主要仍有赖于各国实施。因此在性质上瓦圣纳协定属于自愿性规范,对于成员间提议的出口管制项目,透过共识决为之,但成员不受条约所拘束,所以法律效力相对较弱。”

李淳指出,除了约束力的问题之外,“瓦圣纳协定”有美、日、俄等40多国参加,各自利害关系不同,因此决定管理规范的项目时非常没有效率。有鉴于此,美日两国政府研议与拥有尖端技术的少数价值观相近的国家再共组新的框架,以建立可迅速管理尖端科技出口的机制。

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表示,其实目前为止既有的机制都进行了技术管理,但是每一个机制里都有众多的国家,针对一项技术要达成协定,往往需要很长时间。

他说:“最近在美国和中国的竞争之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尖端技术变得愈来愈来重要,但是拥有此类技术国家其实很少,而现有的机制里面包括许多根本没有这类尖端技术的国家,如此在这些尖端技术的项目上要达成一致的意见,效率经常是很低的。但是如果不在机制中决定防止技术流出的规则,很有可能未来让中国轻易取得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等可用于军事目的之技术。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框架,让少数有此类尖端技术的国家的决议过程更有效率,足以及时协调如何防止技术外流”。

加入国需平衡内外压力

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认为,美国已经对华为等中国企业进行出口管制,拥有高科技能力的日本加入将大幅提升新框架的效力。

他说:“新框架与既有组织之间的区别在于参与国的数量,以及作为规定对象的技术大都为尖端技术。日本在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技术和生物技术等方面发展非常先进,可以说是囊括了所有新兴尖端技术的项目。如果以美日等少数几个国家拟定一个新的框架,就可以更灵活地掌握这个推动出口管制机制的主导权。”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执行长李淳认为,美日的合作可以修正现有体制的不足,未来将会纳入拥有尖端技术的成员,但是对于成员也会造成压力。

他说:“预料新的框架将透过美日合作,建立新的信息交换机制以及多国出口管制规范架构,以修正‘瓦圣纳协定’拘束力不足的问题。未来韩国、台湾等拥有高科技能力、长期与美日合作的伙伴,也可以密切观察受邀加入这个新框架的可能性。不过对于加入的成员国而言,虽有助于确保关键技术外流,但在美中之间选边的压力亦会随之提高。”

对此,东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铃木一人表示,不只是以国家的立场,在国家内部也会形成相当的压力。

他说:“中美之间的技术霸权竞争日趋严重,但是因为中国的市场实在很庞大,美日的民营企业还是很积极地想与中国有更多贸易往来。企业主当然希望规范少一些,有争取更高利益的可能性,其中常常会向中国输出高科技产品,以及与中国的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进行共同研究。这种情况下,我们确实会担心逐渐丧失日本的技术优势,而这些尖端技术流入中国后转到军事用途会增强中国的军事实力,将对日本造成更大的威胁。”

铃木一人表示,日本政府目前在制定有关防止技术外流的规范时,确实有将企业利益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法案成形后可评估对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项目,以及企业补偿等相关措施。他认为由于目标是防堵中国,新框架的其他成员国也将会面临平衡民间企业利益与国家安全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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