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香港警务处处长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月26日表示,港府一直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未来对基本法23条有关国家安全进行本地立法时,会引入有关间谍的条例。
邓炳强星期二在由中共操控产生的立法会大会上接受“质询”时表示,现行的《官方机密条例》多年前订立,有关间谍的定义比较狭隘,只涵盖一些接近禁地、制作对敌人有用或对敌人有利的官方资料,不足以应对现今复杂的间谍行为及风险。
邓炳强表示,保安局正积极与律政司研究,就进行基本法23条立法时,会就间谍问题加强立法,完善《官方机密条例》,应对自2019年以来所见到及可能发生的风险。
邓炳强还说,希望争取在本届政府完结前展开咨询工作,并争取在下半年将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路透社报道说,一些外交官、法律学者和活动人士表示,基本法第23条立法将极大程度上扩展香港国安法的广度和深度。
从2019年6月起的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香港爆发了以反引渡中国大陆的修例为触发点的全民反送中民主运动。2020年6月底,中共操控的全国人大强行推动香港国安法,其中纳入23条部分规定,涉及分裂国家、勾结境外势力、颠覆政权和恐怖主义等概念宽泛的“犯罪”行为,其余留待港府自行立法。北京和特首林郑月娥都称国安法有必要,因为香港长期以来无法通过基本法第23条有关国家安全的本地法律。
但国安法生效后,港府利用此法针对民主派和异议人士进行广泛的迫害,消除社会上包括温和的不同声音,拘捕和起诉了150多位民主人士和新闻记者等,包括苹果日报、立场新闻等亲民主传媒因政府冻结资金和打压,无法运作被迫停刊。一些政治人物被迫逃离香港,大批香港居民无奈下移民。
国安法的实施封杀了不同意见,剥夺了香港基本法保障的港人的自由权利,从根本上颠覆了香港一国两制的基本制度。许多西方国家为此对香港和中国大陆实施广泛制裁。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 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港府2003年曾提出草案就这条条文立法。时任特首董建华提出修订香港法律中不同条文,加入条文将推翻中国政府、叛国、偷取官方机密等行为刑事化,并定出相应罚则,以符合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但立法过程引起巨大争议。
在国安法强压下被迫解散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2003年7月1日以“反对23条立法”为题发起游行,约50万市民参加,是香港主权移交后最大规模的抗议游行。
当时社会的许多讨论,主要是关注立法会损害香港市民的言论自由,认为立法会把中国大陆“国家安全”的概念引进香港,政府可以随意引用这个法律取缔任何民间组织。最后首董建华宣布撤回草案。
今年1月12日,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职能,不能再拖,保安局局长已全力投入相关工作。当局稍早前提出要在本届政府任内,希望在6月前,提出立法的大框架供社会讨论。不过,她个人认为要在本届政府任内三读通过条例有难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年10月接受中共在港喉舌文汇报专访时曾说,当局计划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间谍罪。
他在访问中说,香港国安法所列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针对“代理人”,但对真正的外国间谍“没有怎么涵盖到”。
他称,修例(逃犯条例)风波发生至今,很多证据显示香港存在间谍活动,而美国中央情报局日前更宣布成立“中国任务中心”,加强收集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