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中国拟对民法总则进行修改,其中包括抹黑英雄烈士形象、名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12日通过了对中国民法总则草案修改稿的审议。这份草案对中国民法总则共作出126处修改,其中包括“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有人大代表提出,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利用歪曲事实、诽谤抹黑等方式,恶意诋毁、侮辱英烈的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影响恶劣,应对此予以规范。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后认为,应加强对英雄、烈士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对于促进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惩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
今年北京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曾提交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通过立法明确革命英烈的法律地位,对侵害革命英烈名誉的行为和个人进行惩处。
北京把对历史作出不同解读、淡化中共及其“英烈”历史地位的学者称为“历史虚无主义者”。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表示,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回击那些抹黑党的历史、诋毁英雄的言行,捍卫革命英雄。他曾以前苏联垮台为例告诫中共党员干部,称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斯大林,搞历史虚无主义,把思想搞乱了,导致各级党组织几乎没有任何作用,最后一个偌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分崩离析。
去年6月,北京西城区法院判决质疑“狼牙山五壮士”故事真实性的历史学者洪振快构成名誉侵害,要求洪对五壮士的后人“赔礼道歉”。法院表示,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已经构成‘中华民族共同记忆’,对它的质疑损害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