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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法院11月29日以间谍罪名,判处《光明日报》原评论部副主任董郁玉七年监禁。媒体报道显示,董郁玉是在2022年2月在北京与一名日本外交官午餐时被警方带走拘留的,后来中国检察机关以“间谍罪”将其起诉。美国国务院在董郁玉被宣判当日发表声明,谴责中国以所谓 间谍罪“不公正地判处新闻从业者董郁玉七年监禁”。作为工作的一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应该享有与各界人士广泛交流和采访的自由。董郁玉只因与日本外交官见面,便被以间谍罪起诉并判刑七年,是否会对在中国的新闻工作者造成寒蝉效应?董郁玉案件是否凸显中国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环境的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