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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30周年,但是在许多维吾尔族以及藏族的自治区域,对抗北京当局的暴力或自焚等抗议事件仍然经常发生。这些层出不穷的抗议活动是否代表30年来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失败了?7月底新疆地区又发生砍杀事件,为何这样的事情无法根绝?中共对这些自治区域采行的政策,是否真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规定?民族自治的未来,是被同化,还是真的能够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