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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川省一家法院11月19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绵阳民运人士李必丰12年监禁。这是外界所知中共十八大以后首例民运人士被重判的案例。有分析说,法庭判决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而当局给李必丰定罪是为打压报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