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或曰世界各国常见的所谓“公开信,”顾名思义是公开的。但公开信也可以被隐藏起来。
通常是不敢、或不愿意显露自己的隐藏者希望借助隐藏能使公开信得不到它所期望的公开,但隐藏的行为本身却是无法隐藏的--公开信被隐藏的事实不可避免地公开了隐藏者及其隐藏行为的尴尬存在。
如此这般绕口令一样的“公开”与“隐藏”的搏斗或戏剧正在中国上演,并成为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津津乐道的滑稽剧。
*引人注目的隐藏*
眼下,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正在观赏围绕两封公开信所展开的“公开”与“隐藏”的搏斗。
本星期早些时候,来自世界130个国家的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42万多其他各界人士联名向中国当局发出请愿公开信,呼吁释放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
法国的主要报纸《解放报》和《观点》杂志日前转载的法新社的报道如是说:
“包括南非图图大主教在内的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提出请愿书,要求中国当局释放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另外还有来自130个国家的40万人在这通请愿书上签名,呼吁中国新领导人习近平释放刘晓波被软禁的妻子刘霞。这封请愿书已经被递交给中国驻香港、纽约、巴黎、柏林和伦敦的外交使团。”
在媒体依然被执政党共产党严密控制的中国,有关的消息被隐藏起来。中国当局截至目前也没有对世界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提出的请愿书作出任何公开的回应。
在2008年12月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刘晓波牵头起草和签署《零八宪章》,呼吁中国当局尊重人权,实行政治改革和民主化。刘晓波旋即被抓起来,然后被判刑11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要罪状和罪证是《零八宪章》以及他在海外网站发表的一些所谓的颠覆性文章。
然而,多年来,中国当局却把刘晓波的“罪证”、“罪状”隐藏起来。《零八宪章》在中国大陆成为严禁阅读的违禁读物,受到全面的封杀。用号称是全世界最强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也搜索不到。
一个政府给一个人定罪,该政府却竭尽全力将政府所说的那个罪犯的罪证隐藏起来。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这种奇景,促使加拿大作家凯瑟琳•格维耶2月26日在美国网络杂志“哈芬顿邮报”上发表一篇的有关加拿大自由阅读周的文章中如此提到刘晓波和中国当局:
“最近从南京来的(在出版社当编辑的)Cordelia Tang说,主张改革的刘晓波的书在中国都是受禁止的,其中包括他的《选择的批评:与李泽厚对话》一书。那本书在学术界获得好评。多伦多大学图书管参考资料部管理员李杰(译音)解释说,在中国,当局取缔‘任何敏感话题的书,比如关于6•4天安门抗议事件的书,关于毛泽东、赵紫阳等领导人的另一面的书。这些都无关国家民族问题,而是政治策略。’”
*再接再厉再隐藏*
在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14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呼吁中国当局释放刘晓波的同时,中国一百多位来自各界的人士联名签署公开信,呼吁中国当局尽快批准当局早已经签署多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印度主要的英文报纸《印度教徒报》发表驻中国记者阿南斯•克里什南的长篇报道,题目是:“致中共官员的信是要求政治改革的史无前例的呼吁”。报道说:
“在具有关键性的中国人大还有几天就即将召开之际,中国一百多位著名的学者、经济学家和前共产党官员发出前所未有的呼吁,敦促当局实行政治改革。公开信呼吁中共即将接掌政府最高职位的新领导班子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原则。’
“这一声明是迄今为止中国知识分子为推动政治改革而发出的最大胆的呼吁。这个问题预计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出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将从胡锦涛那里接掌国家主席的职务。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人包括法律学者贺卫方,经济学家茅于轼,律师和人权活动家浦志强,许志永。”
对中国知识分子所发出的有关政治改革的最新呼吁,当局显然已经采取了果断迅速而有力的措施。官方控制的报纸、电视、电台没有做任何报道;中国互联网服务公司也全面追踪和删除在中国互联网上一度短暂流传的那封名为“公民建言”的请愿公开信以及有关评论。
对这样的一封公开信,中国当局采取这样的强力隐藏措施。中国媒体人何三畏评论道:
“几个书生的一纸吁请,可以说极尽婉转低迴,卑微曲折之至,亦引起紧张的封堵。这种条件反射的违法投入,迹近神经发作,除了为这个时代添加一笔可悲的注脚,一点不增加GDP助益科发观(注:“科发观”即将卸任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八十年代中期载入史册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亦没有达到这样的神经紧张风声鹤唳。”
*“最大胆”的讽刺*
那封呼吁中国当局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请愿书究竟写了些什么,让中国当局如此“神经紧张风声鹤唳”呢?
查那通名为“公民建言”的请愿公开信,读者看到的尽是如下这般的文字: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主要框架,成为国际社会人权保护的核心准则。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又被公认为是‘当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权标准的最权威表达’。该公约所确认的各项基本人权,作为第一代人权,具有更为根本的重要地位。从18世纪末以来,这些权利作为人类近现代宪政革命的可贵制度成果,已经成为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规定,它们代表了人类对于权利、自由和尊严的普遍诉求。
“国际人权宪章所弘扬的价值和关怀,也是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反复宣称的立国目标和立宪宗旨。建政之前,中国共产党提出‘为人权自由而战’的号召,并落实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宪法性文件当中,为此在边区专门颁布了一系列人权保障条例。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席卷全国的宪政运动,中国共产党也是主要推动者,人权保障则是题中要义。建政之后,1954年宪法即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奠定了我国宪法以人权为本的基调。”
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有人公开发出在西方国家和印度早已是稀松平常到了老生常谈的言论,被中国的邻国印度的报纸记者描述为属于“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呼吁。”
现在还不清楚印度记者使用“最大胆的”(the boldest)一词是在讽刺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讽刺中国的政治。另外,人们也不清楚为什么中国当局要竭尽全力隐藏这样的公开信。
通常是不敢、或不愿意显露自己的隐藏者希望借助隐藏能使公开信得不到它所期望的公开,但隐藏的行为本身却是无法隐藏的--公开信被隐藏的事实不可避免地公开了隐藏者及其隐藏行为的尴尬存在。
如此这般绕口令一样的“公开”与“隐藏”的搏斗或戏剧正在中国上演,并成为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津津乐道的滑稽剧。
*引人注目的隐藏*
眼下,世界媒体和中国公众正在观赏围绕两封公开信所展开的“公开”与“隐藏”的搏斗。
本星期早些时候,来自世界130个国家的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和42万多其他各界人士联名向中国当局发出请愿公开信,呼吁释放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
法国的主要报纸《解放报》和《观点》杂志日前转载的法新社的报道如是说:
“包括南非图图大主教在内的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提出请愿书,要求中国当局释放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另外还有来自130个国家的40万人在这通请愿书上签名,呼吁中国新领导人习近平释放刘晓波被软禁的妻子刘霞。这封请愿书已经被递交给中国驻香港、纽约、巴黎、柏林和伦敦的外交使团。”
在媒体依然被执政党共产党严密控制的中国,有关的消息被隐藏起来。中国当局截至目前也没有对世界14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提出的请愿书作出任何公开的回应。
在2008年12月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刘晓波牵头起草和签署《零八宪章》,呼吁中国当局尊重人权,实行政治改革和民主化。刘晓波旋即被抓起来,然后被判刑11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主要罪状和罪证是《零八宪章》以及他在海外网站发表的一些所谓的颠覆性文章。
然而,多年来,中国当局却把刘晓波的“罪证”、“罪状”隐藏起来。《零八宪章》在中国大陆成为严禁阅读的违禁读物,受到全面的封杀。用号称是全世界最强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也搜索不到。
一个政府给一个人定罪,该政府却竭尽全力将政府所说的那个罪犯的罪证隐藏起来。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这种奇景,促使加拿大作家凯瑟琳•格维耶2月26日在美国网络杂志“哈芬顿邮报”上发表一篇的有关加拿大自由阅读周的文章中如此提到刘晓波和中国当局:
“最近从南京来的(在出版社当编辑的)Cordelia Tang说,主张改革的刘晓波的书在中国都是受禁止的,其中包括他的《选择的批评:与李泽厚对话》一书。那本书在学术界获得好评。多伦多大学图书管参考资料部管理员李杰(译音)解释说,在中国,当局取缔‘任何敏感话题的书,比如关于6•4天安门抗议事件的书,关于毛泽东、赵紫阳等领导人的另一面的书。这些都无关国家民族问题,而是政治策略。’”
*再接再厉再隐藏*
在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140多位诺贝尔奖得主呼吁中国当局释放刘晓波的同时,中国一百多位来自各界的人士联名签署公开信,呼吁中国当局尽快批准当局早已经签署多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印度主要的英文报纸《印度教徒报》发表驻中国记者阿南斯•克里什南的长篇报道,题目是:“致中共官员的信是要求政治改革的史无前例的呼吁”。报道说:
“在具有关键性的中国人大还有几天就即将召开之际,中国一百多位著名的学者、经济学家和前共产党官员发出前所未有的呼吁,敦促当局实行政治改革。公开信呼吁中共即将接掌政府最高职位的新领导班子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进一步推动和落实人权立国、宪行中国的原则。’
“这一声明是迄今为止中国知识分子为推动政治改革而发出的最大胆的呼吁。这个问题预计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出现。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将从胡锦涛那里接掌国家主席的职务。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人包括法律学者贺卫方,经济学家茅于轼,律师和人权活动家浦志强,许志永。”
对中国知识分子所发出的有关政治改革的最新呼吁,当局显然已经采取了果断迅速而有力的措施。官方控制的报纸、电视、电台没有做任何报道;中国互联网服务公司也全面追踪和删除在中国互联网上一度短暂流传的那封名为“公民建言”的请愿公开信以及有关评论。
对这样的一封公开信,中国当局采取这样的强力隐藏措施。中国媒体人何三畏评论道:
“几个书生的一纸吁请,可以说极尽婉转低迴,卑微曲折之至,亦引起紧张的封堵。这种条件反射的违法投入,迹近神经发作,除了为这个时代添加一笔可悲的注脚,一点不增加GDP助益科发观(注:“科发观”即将卸任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八十年代中期载入史册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亦没有达到这样的神经紧张风声鹤唳。”
*“最大胆”的讽刺*
那封呼吁中国当局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请愿书究竟写了些什么,让中国当局如此“神经紧张风声鹤唳”呢?
查那通名为“公民建言”的请愿公开信,读者看到的尽是如下这般的文字: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主要框架,成为国际社会人权保护的核心准则。其中《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又被公认为是‘当代得到普遍接受的最低人权标准的最权威表达’。该公约所确认的各项基本人权,作为第一代人权,具有更为根本的重要地位。从18世纪末以来,这些权利作为人类近现代宪政革命的可贵制度成果,已经成为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宪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规定,它们代表了人类对于权利、自由和尊严的普遍诉求。
“国际人权宪章所弘扬的价值和关怀,也是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反复宣称的立国目标和立宪宗旨。建政之前,中国共产党提出‘为人权自由而战’的号召,并落实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宪法性文件当中,为此在边区专门颁布了一系列人权保障条例。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席卷全国的宪政运动,中国共产党也是主要推动者,人权保障则是题中要义。建政之后,1954年宪法即专章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奠定了我国宪法以人权为本的基调。”
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有人公开发出在西方国家和印度早已是稀松平常到了老生常谈的言论,被中国的邻国印度的报纸记者描述为属于“迄今为止......最大胆的呼吁。”
现在还不清楚印度记者使用“最大胆的”(the boldest)一词是在讽刺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是讽刺中国的政治。另外,人们也不清楚为什么中国当局要竭尽全力隐藏这样的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