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讲的两个习惯用语都和我们身体里的血有关。“血”在英文里就是:Blood.请你们每个人先想一想,在你所能做的事情当中最擅长的是什么。我肯定有的听众一定在体育方面很出色,还有的善于唱歌,还有的人在学外文方面比别人更快一些。总之,几乎每个人都有特长之处。
我们要讲的第一个习惯用语就是这个意思:In one's blood. 要是按照字面来解释,in one's blood的意思就是:在某人的血液当中。但是,in one's blood和血液中的胆固醇和其它医学问题没有关系。在用做俗语的时候,in one's blood就是指一种某人似乎生来就有的兴趣或技巧。这当然是形像化的比喻,并没有什么科学基础。听众们听了下面这个例句就会明白in one's blood在日常生活中的意思和用法。这是一个喜欢打网球的人在说话:
例句-1: I've played all sorts of sports -- baseball, golf, basketball. But I love tennis best. In fact you could say tennis is in my blood -- I've played ever since I was old enough to pick up a racket.
这人说:“我什么球都打过。我打过棒球,高尔夫球,篮球等。但是,我最喜欢打的是网球。事实上,你可以说,我生来就会打网球。我从小就打,从我能够拿起网球拍的时候就开始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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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在我们的听众当中肯定有不少人生来就有学外语的兴趣和天才。这是许多人都会羡慕的。下面这个例子是一个人在对他的朋友说话:
例句-2: Jack, I do envy your ability to learn Chinese so fast. Everybody knows that Chinese is a very hard language to learn. But it seems you don't need any effort to pick it up -- it must be in your blood.
这个朋友说:“杰克,你学中文学的真快,我真是羡慕。每个人都知道,中文是非常难学的。但是,你在学中文方面似乎能够不化吹灰之力,好像很容易似的。你大概生来就有学中文的才能。”
要说生来就有学中文的天才,在美国人当中可能也不多。但是,在学的过程中,成绩的好坏,进度的快慢确实是有差别的。学的好的能说非常流利的中文,学的不好的最终放弃了。这当然还和下不下功夫,有没有决心有很大关系。这和中国人学英文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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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要给大家介绍的一个习惯用语也是和blood这个字有关的:Fresh blood. Fresh这个字的意思是:新鲜。那么,fresh blood当然就是:新鲜血液。这是指,公司企业、政府机构,或者是政党等单位为了增强力量而新招进来的成员。这和中文里说的新鲜血液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下面是一个人在美国国会议员进行竞选的时候所做的评论:
例句-3: For twenty years I've voted for Congressman White. But this time I think I'll vote for that young fellow who's running against him. We need fresh blood in the Congress, people who understand how much the world is changing.
这个人说:“以往二十年来,我一直投怀特议员的票。但是,这次我想我要投怀特的对手、那个年轻人的票。我们在国会里需要新鲜血液,要一些懂得世界正在进行巨大变化的人来当议员。”
当选民对国家的现状不满的时候,他们不是怪罪于总统,就是责怪国会无能,或者是认为两者都不行。在这种情况下,选民很自然地就会想换些议员,或换一个总统,在政府方面增加一些新鲜血液也许局面会有所改善。美国选民是有这种选择的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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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一个公司的雇员在谈论他们公司近年来的变化:
例句-4: When our company's sales began to decline three years ago, our president immediately recruited a number of young people. This fresh blood made a lot of difference -- now our sales have doubled.
这个人说:“三年前,当我们公司的销售量开始下降的时候,我们公司的总经理立即着手招聘一些年轻人。他们可真是我们公司的新鲜血液。现在,我们的销售量已经增长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