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涉及职场性别歧视的诉讼一般都会引起法庭的特别重视。但是,在一起由沃尔玛公司女性雇员集体提出的性别歧视诉讼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却做出了有利于雇主的判决,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请看由VOA卫视记者亚微主持的法律窗口节目。
2001年,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的几名女雇员代表该公司在职的以及过去受雇的近160万名女雇员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在升级和薪酬方面一再歧视女性,要求法庭判予补发工资和惩罚性赔偿。
代表沃尔玛女雇员提出起诉的约瑟•塞勒斯(Joseph M. Sellers)律师解释说,沃尔玛公司所有零售分店歧视女雇员的行为是一致的,把这些女雇员的申诉放在一起,提出同一个集体诉讼更省钱,更有效率。
“我们提出的法律依据是基于国会实施了近47年的联邦条款,该条款又称1964年民权法案第7款,它在薪酬和晋升方面禁止雇主使用或考虑性别因素,不允许雇主因性别原因给予女性比男性低的工资以及不给女性和男性同样的晋升机会等。”
但是,代表沃尔玛公司的西奥多•布特罗斯(Theodore J. Boutrous Jr.)律师指出,这个集体诉讼不公平,因为这群女雇员的经历与该公司众多雇员的实际情况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而且很多雇员在事业上都取得了成功。
“美国宪法的正当法律程序和公正原则禁止这类诉讼。下级法院判决说,若允许这么一大批雇员一起提出诉讼,有必要证明沃尔玛公司的确不公平地对待了其雇员。另外,提出这类诉讼也不恰当,因为它没有尊重缺席集体诉讼成员的权利。”
2011年6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沃尔玛公司的判决。它在下级法院判决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这些女雇员在全美各地的沃尔玛零售店中从事不同的工作,因此不具备共同的法律问题,不能以目前的形式继续这一诉讼,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允许她们以个人或小规模的方式提出诉讼。
沃尔玛公司的辩护律师布特罗斯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力求在给予公司公平对待和维护雇员个人的诉讼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全世界20个主要公司联合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书,解释了一旦允许这类集体诉讼继续进行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敦促法庭否决这类集体诉讼的资格。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他们提出的论据,但是同时又判决说,提出诉讼的几位原告如果愿意,可以继续她们各自的诉讼。”
芝加哥劳工和就业律师杰拉德•马特曼(Gerald L. Maatman)估计,鉴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未来不会再出现涉及好几百万人的集体诉讼,集体诉讼的人数将会大幅度减少。
“法庭判决的另一个影响是,雇员不能再联合起来提起集体诉讼并要求得到金钱赔偿。判决说,在提出金钱赔偿的要求时,需要尊重个人辩护权。因此,今后,集体诉讼的人数将会减小,而且更多涉及禁令救济,公司政策和作法的改变,而不涉及受害者个人金钱索赔的金钱救济。”
代表沃尔玛公司女雇员提出起诉的塞勒斯律师担心,由于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私营雇主,这个判决有可能削弱美国雇员未来提出集体诉讼的权利。
“针对小公司提出的小额诉讼可能不会遇到这个案子中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将使雇员以集体方式针对同一歧视行为提出的民事诉讼更加困难和昂贵,导致人们不再提出集体诉讼。”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令关心就业歧视问题的人士感到失望,其中包括“全美妇女和家庭伙伴关系”的职场公平部主任萨拉•克劳福德(Sarah Crawford)。
“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是沃尔玛公司的这些女雇员能否把这起集体诉讼继续下去,并不涉及法律问题本身,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提出起诉的女雇员计划继续以个人或小规模方式提出起诉。”
据悉,沃尔玛公司提出诉讼的几名女雇员誓言将继续向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且返回下级法院提出小额诉讼。沃尔玛公司表示,该公司的政策禁止歧视,而且称自从这起诉讼提出以来,它已经采取措施解决各种问题。
2001年,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公司的几名女雇员代表该公司在职的以及过去受雇的近160万名女雇员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在升级和薪酬方面一再歧视女性,要求法庭判予补发工资和惩罚性赔偿。
代表沃尔玛女雇员提出起诉的约瑟•塞勒斯(Joseph M. Sellers)律师解释说,沃尔玛公司所有零售分店歧视女雇员的行为是一致的,把这些女雇员的申诉放在一起,提出同一个集体诉讼更省钱,更有效率。
“我们提出的法律依据是基于国会实施了近47年的联邦条款,该条款又称1964年民权法案第7款,它在薪酬和晋升方面禁止雇主使用或考虑性别因素,不允许雇主因性别原因给予女性比男性低的工资以及不给女性和男性同样的晋升机会等。”
但是,代表沃尔玛公司的西奥多•布特罗斯(Theodore J. Boutrous Jr.)律师指出,这个集体诉讼不公平,因为这群女雇员的经历与该公司众多雇员的实际情况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而且很多雇员在事业上都取得了成功。
“美国宪法的正当法律程序和公正原则禁止这类诉讼。下级法院判决说,若允许这么一大批雇员一起提出诉讼,有必要证明沃尔玛公司的确不公平地对待了其雇员。另外,提出这类诉讼也不恰当,因为它没有尊重缺席集体诉讼成员的权利。”
2011年6月20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沃尔玛公司的判决。它在下级法院判决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这些女雇员在全美各地的沃尔玛零售店中从事不同的工作,因此不具备共同的法律问题,不能以目前的形式继续这一诉讼,但是联邦最高法院允许她们以个人或小规模的方式提出诉讼。
沃尔玛公司的辩护律师布特罗斯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力求在给予公司公平对待和维护雇员个人的诉讼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全世界20个主要公司联合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书,解释了一旦允许这类集体诉讼继续进行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敦促法庭否决这类集体诉讼的资格。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他们提出的论据,但是同时又判决说,提出诉讼的几位原告如果愿意,可以继续她们各自的诉讼。”
芝加哥劳工和就业律师杰拉德•马特曼(Gerald L. Maatman)估计,鉴于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未来不会再出现涉及好几百万人的集体诉讼,集体诉讼的人数将会大幅度减少。
“法庭判决的另一个影响是,雇员不能再联合起来提起集体诉讼并要求得到金钱赔偿。判决说,在提出金钱赔偿的要求时,需要尊重个人辩护权。因此,今后,集体诉讼的人数将会减小,而且更多涉及禁令救济,公司政策和作法的改变,而不涉及受害者个人金钱索赔的金钱救济。”
代表沃尔玛公司女雇员提出起诉的塞勒斯律师担心,由于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私营雇主,这个判决有可能削弱美国雇员未来提出集体诉讼的权利。
“针对小公司提出的小额诉讼可能不会遇到这个案子中的问题。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将使雇员以集体方式针对同一歧视行为提出的民事诉讼更加困难和昂贵,导致人们不再提出集体诉讼。”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令关心就业歧视问题的人士感到失望,其中包括“全美妇女和家庭伙伴关系”的职场公平部主任萨拉•克劳福德(Sarah Crawford)。
“这个案子涉及的问题是沃尔玛公司的这些女雇员能否把这起集体诉讼继续下去,并不涉及法律问题本身,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提出起诉的女雇员计划继续以个人或小规模方式提出起诉。”
据悉,沃尔玛公司提出诉讼的几名女雇员誓言将继续向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且返回下级法院提出小额诉讼。沃尔玛公司表示,该公司的政策禁止歧视,而且称自从这起诉讼提出以来,它已经采取措施解决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