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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有许多访民是因为房屋被强拆而走上维权之路,但许多人最后未能获得理想的救济或补偿。最近有许多人选择到海外维权,并且与美国人权组织公民力量发起的麻雀行动合作,形成”麻雀护巢行动”。为什么在中国被强拆,无法在中国取得公道,却要到美国才能申诉?这些“麻雀护巢行动”,是否真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