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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两会”上,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内蒙古冤死的17岁青年呼格吉勒图案。周强在报告中还说,2014年国家赔偿案件一共有两千七百多件,中国政府拿出1.1亿元人民币来赔偿刑事案件受害人。一个自称“法制的国家”,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冤假错案?1.1亿的国赔,能否让蒙冤者及家人获得抚慰?如何让公众在每一起赔偿中感受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