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起,中国将实施新的《网络出版管理规定》。新规定说,外国公司及其在华合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其中包括直接出版网上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和音视频读物。违者将予以查封和扣押。
根据规定,中外网络出版合作项目,“应当事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审批意见将在60天内做出,其中包括批准与不批准,不批准的项目将予以理由说明。
香港大学新闻学副教授傅景华说,对中国强化网上控制并不感到意外,显然监视互联网已成为中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内容之一,成为中国的一项国策。
设在华盛顿的法律咨询机构“戴维斯·怀特·特里梅恩”说,中国此举进一步提高了国外新闻出版单位进入中国的准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