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英国医学期刊》(BMJ)发表博客文章《中共在囚犯器官问 题上的文字游戏》,指出中国并没有兑现去年年底做出的在2015年1月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用于移植的承诺。相反,死刑犯的器官现在被归为公民“自愿”捐赠的类别,只要获得中共所谓的“同意” ,摘除死刑犯的器官仍然是合法的。
2014年12月,中国卫生部前副部长、器官捐献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在一次会议上说:“从2015年1月开始,我们会完全停止使用死刑犯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唯一的来源将会是死亡公民自愿捐献的器官。”
2015年1月,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引用黄洁夫的话说:“死刑犯也是公民,如果他们自愿捐献器官以弥补罪过,我们应该支持和鼓励他们。”
3月,黄洁夫接受《北京日报》采访表示:“有捐献意愿的死囚的器官一旦纳入统一的分配系统,就属于公民自愿捐献。”
文章指出,很难有证据表明死囚犯是否出于自身意愿,其中大多数带有强迫性质。而把死囚器官列入公民自愿捐献系统,就使得器官强摘行径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
据报道,世界卫生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将中国列为移植器官来源不明的国家之一。
中国于1984年颁布《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其中允许使用死刑犯器官,这项法令至今没有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