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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务院出资支持促进互联网自由的项目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网站(网页截图)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网站(网页截图)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DRL)8月5日开始就2015年互联网自由项目公开征求意向声明(SOI),提供资金来支持那些能够维护互联网自由、打破封锁的项目。

这一做法是为了推进基本自由、人权和网上信息的自由流动。

申请者可以是美国机构,也可以是外国的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NGO)、私营、公立、或国家高等教育机构,也可以是营利机构(拨款合约中对营利机构有额外限制)。申请者必须已经与符合主旨的伙伴、实体、利益相关方结成积极的伙伴关系,或具备发展这种伙伴关系的能力。申请者须具备成功管理相关项目的经验。

意向声明必须阐述与互联网自由资助项目相关的一个或多个主题,其中包括技术、电子安全、政策与倡议、研究与评估。

技术主题体现的是如何应对全球互联网不受审查的安全接入问题。该主题鼓励申请者发展并支持反审查技术和安全通信技术。这些技术应该能迎合用户的需求的反馈。

数字安全主题鼓励申请者为那些实行高压网络政策地区、一般人权组织和高风险人群中的用户提供支持、培训和信息资源,在紧急情况下为目标个人和群体提供应急协助。

与政策和倡议主题相关的是那些降低互联网高压管制效应、推进互联网自由的全国、地区或国际的政策和倡议工作。

与研究和评估主题相关的工作需重点关注那些可以让全球互联网自由事业受益的应用研究。相关项目可以是对互联网自由所受威胁的技术与政策的实时监测,也可以是对那些以支持互联网自由为目标的工作的评估。

意向声明需用英文提交,每份意向声明可请求的拨款额度须不低于50万美元,不高于250万美元。

申请者必须通过www.grantsolutions.gov或www.grants.gov网站提交声明。DRL设定了两个截至日期,分别为2015年9月4日和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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