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广泛争议的同性婚姻问题再次上达联邦最高法院,从法庭星期二听审情况来看,大法官们对于美国宪法是否保障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存在严重分歧。
联邦最高法院内外的对垒
2015年4月28日一大清早,来自全美各地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士聚集在联邦最高法院门前对垒呐喊。
非盈利组织“光辉基金会”的艺术总监莱恩·鲍姆伯格认为,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他说:“婚姻不能以其它方式来定义,否则就会出现另外20种不同的定义。婚姻平等其实是孩子拥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的平等权利。”
与此同时,大法官们在法庭内就来自田纳西、俄亥俄、密西根和肯塔基等四个州的案子举行合并听审。这些州的法律禁止同性婚姻。
法庭听审要考虑两个问题。第一,宪法是否要求各州为同性伴侣颁发结婚证?第二,宪法是否要求各州承认其它州的合法同性婚姻?
同性恋原告期望的结果是,联邦最高法院如果不能作出使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化的判决,至少也让各州承认其它州结成的同性婚姻。
同性恋原告的权利诉求
其中一对原告马修·曼塞尔(Matthew Mansell)和强诺·埃斯佩霍(Johno Espejo)因工作需要从加州搬到田纳西州。由于该州不承认他们在加州结成的同性婚姻关系,他们就又搬回了加州。
曼塞尔说:“每个州都应承认其它州的婚姻关系。我父母从一州搬到另外一州不用担心他们的婚姻是否得到承认。我也不应该有这个问题。 ”
另外一对原告索菲·杰斯提(Sophy Jesty)和维莱莉亚·坦科(Valeria Tanco)2011在纽约州结婚,两人目前均在田纳西大学教授兽医学。
杰斯提说:“努力争取得到与其他已婚配偶同样的法律认可,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婚姻的名分伴随着很多责任和权利,我们在纽约州合法结婚,搬到田纳西州之后,这些责任和权利就都失去了。”
旧金山的“全美女同性恋权利中心”的执行主任凯特·肯德尔(Kate Kendal)是代表田纳西州同性伴侣打这场官司的律师之一。
她说:“一对伴侣在一个州结婚后,因为旅行或工作的原因去到另外一个州, 他们的婚姻关系却得不到那个州的承认,这不但站不住脚,而且违背了公平的基本原则。我希望看到法庭在这个问题上的判决能够使我们所盼望的宪法真义与现实情况保持一致。”
大法官们的立场严重分歧
从听审情况来看,9名大法官对于是否给予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存在严重分歧。4名保守派大法官明确表示将维护这4个州禁止同性伴侣结婚的法律,4名自由派大法官则坚决主张各州没有法律依据把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之外。被看作是摇摆票的肯尼迪大法官一方面对改变存在了几千年的婚姻制度的定义表示担忧,另一方面又对把同性婚姻家庭排除在他所说的神圣庄严的制度之外表示不安。
设在首都华盛顿的基督教组织“家庭研究委员会”的资深政策研究员彼得·斯普里格(Peter Sprigg)认为,这两个问题都应该交由各州通过民主程序解决,而不应该由联邦最高法院一家说了算。
斯普里格说:“我们认为,这两个问题都在各州的决定权力范围之内。它们既有拒绝向不是一男一女的伴侣颁发结婚证的合法权力,也有拒绝承认任何不是由一男一女所组成的婚姻关系的合法权力。”
从2004年美国第一对同性伴侣在马萨诸塞州结婚到今天,同性婚姻已扩展到37个州和首都华盛顿,超过百分之71的人口居住在允许同性婚姻的州里。联邦最高法院是自行决定使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化,还是把权力下放交由各州处理,要等到6月份的最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