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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2:10 2024年11月10日 星期日

薄熙来为何在济南受审?


电视摄影记者拍摄济南市中级法院,薄熙来案件将由这个法院审理
电视摄影记者拍摄济南市中级法院,薄熙来案件将由这个法院审理
北京宣布,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将于22日在济南受审。薄熙来在直辖市重庆为官,为何到山东受审?

*人民日报:异地审理,排除审判干扰*

甲地犯案乙地审理,法律术语叫“异地审理”。中共新闻网周二报道,高官异地审理已成惯例。报道援引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的话说,高官职务犯罪异地审理已成一种司法惯例。他说,对薄熙来案的查办和公开审理,也表明中央惩治腐败决心,彰显了依法治国精神,凸显了法治力量。任进还说,异地审理,主要是排除和预防审判干扰。

人民日报主管的《环球人物》杂志(8月6日)报道,薄熙来的案子,要不是有特殊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该是在他犯罪地点的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审判,法律术语称某个法院“管辖”。报道说:“薄熙来是山西人,曾经在辽宁、重庆等地任职,并实施涉嫌犯罪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应该在这些地方起诉,并有这些地方的法院进行审判”。

*网友反馈,被屏蔽的微博*

新浪博主文化路105号的华先生发言:异地任职不也是惯例么?不怕撞车?另外一位博主饭立儿:一场未卜先知的童话故事又将上演。董正伟律师:【薄熙来案济南庭审:高官异地审理已成惯例】是夫人害了他。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将于8月22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薄官场张扬跋扈与市场化改革不符,颇具争议是“打黑除霸”,百姓欢迎。博案是否有认罪的幕后诉辩交易存疑?这位律师发表的此微博,由于内容“敏感”已被屏蔽。

*异地审理与程序正义*

所谓异地审理,只是司法中程序正义的一部分,而且是很小一部分。这个部分,基本上是对检方有利。而司法程序正义中的主要和核心部分,则是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北京律师莫少平对美国之音说,程序正义,在刑事司法审判中,主要是保障被告的权益:他/她能否请到律师;这个律师能否为其辩护;律师能否会见当事人;能否查阅所有的卷宗材料;嫌疑人不得自证其罪;当局不得通过非法或强制手段取证;开庭能否公开审理;律师能否进行充分辩护;当事人能否在法庭充分陈述自己意见;能否对对方提出的说法提出质证。

*薄熙来籍贯山西,为何到山东审*

中国当局对薄熙来的指控,基本都是说他在辽宁和大连当领导时犯下的贪污受贿和滥权“罪行”。按照这种说法,本应在辽宁审理。而薄熙来是山西人,主要是说其祖籍:其父薄一波是山西定襄人,而薄熙来生长在北京,在辽宁、北京和重庆为官,跟山西没有关系。从哪个方面来讲都不应在山西审理。如果到山西审理,则完全是“异地审理”。

不过,山西是中共元老薄一波的老家,薄一波在那里有相当深厚的基础和人脉关系。香港《开放杂志》2003年曾报道,1997年中共开十五大时薄熙来是大连市长,但“在地方党代表选举中落选,结果是开后门从其父老家山西代表团中捞了个名额,才能到北京开会。”薄熙来在15大上并没当选中央委员,只是在后来的16大才如愿以偿,进入中央委员行列。薄熙来从17大开始“发迹”,成为政治局委员。

因此,北京高层即便考虑“异地审理”,也不会安排山西司法当局来审理薄熙来。

*异地审理,始自陈希同之后*

一九八九年天安门运动被血腥镇压后没几年,力主镇压的市长陈希同倒了台。北京还没有来得及同国际法律“接轨”,还没想到“程序正义”如何运用,中南海“就地”就办了这位政治局委员,1998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 6年。不过,另外一位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则得到了“异地审理”的“待遇”。陈希同被判10年后,2008年4月11日,陈良宇被天津第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进入21世纪,异地审理已成“惯例”*

进入21世纪,中国基本保持了这种“异地审判”“大夫”的“惯例”。

2012年9月,四川成都中院判处重庆原公安局长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安徽合肥中院判处薄熙来妻子谷开来死缓;
2011年5月,河南郑州中院判处深圳原市长许宗衡死缓;
2010年12月,四川成都中院判处贵州政协原主席黄瑶死缓;
2010年7月,重庆一中院判处广东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死缓;
2004年6月,北京二中院判处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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