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股外汇银行兆丰商业银行(Mega Bank)纽约分行因违反美国防制洗钱规定,上星期五遭纽约州政府金融厅(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处以1.8亿美元重罚。
纽约州政府金融厅督察长玛丽亚·弗婁(Maria Vullo)在新闻稿中指出,它在最近的检查中发现,兆丰银行纽约分行的合规项目只是“一个空壳”,“完全缺乏对一个必要的法令遵循结构的根本理解”。
兆丰银行为兆丰金融集团旗下事业,纽约金融厅是在2015年1月到3月对兆丰银行纽约分行进行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2012年该行与兆丰银行位于巴拿马市与科隆自贸区的2个分行之间有可疑交易。
检查还发现,有大量的客户在巴拿马的莫萨克·冯塞卡(Mossack Fonseca)律师事务所协助下,在兆丰银行其他分行设有或曾经设有账户,而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正是为客户设立空壳公司,目的可能是为避开金融或税务上的法律规定,而兆丰银行却没有对这些交易依据法令遵循、防制洗钱及可疑交易等规定提出申报。
兆丰银行19日发布新闻稿说,它已针对此案和纽约州金融厅签署书面协议,除缴交1.8亿美元罚款外,将委请金融厅指定的合规(compliance)顾问监督并协助改善纽约分行的合规工作,并由指定专家进驻该分行检视过去3年的交易。
兆丰银行遭美重罚一事震惊台湾金融界,台湾财政部星期一邀集公股金控及银行召开会议,以了解公股银行海外分支机构内部稽核及法令遵循的情形。
台湾金融管理委员会副主委桂先农说,依据国际洗钱防制规定,如果在金融交易过程中有疑似洗钱的情况,银行必须先向当地洗钱防制中心提出申报,而兆丰银行纽约分行并未依据规定提出申报因而遭到重罚。
台湾风传媒星期一援引兆丰金控公司一名不具名董事的话报道说,兆丰银行纽约分行遭重罚或有难言之隐,因纽约分行与巴拿马分行长期协助台湾政府“巩固”在中南美邦交国,部分资金往来可能被美国“盯上”,被罚重金“犹如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
根据维基百科记载,兆丰银行前身为中国商业银行,最早为清末的“大清银行”,1912年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改为中国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28年转型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纽约分行在1936年即成立。
1949年国共内战后,中国银行与交通银行随国民党政府迁至台湾,协助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办理国外采购事宜。1971年,中华民国在联合国席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为担忧银行旗下资产被对方接收,国民党政府便将中国银行改名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并改制为民营,2002年与交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整合为兆丰金融控股,2006年再合并交通银行成为兆丰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