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印度星期二签署了两个促进彼此双边投资的协定。
台湾驻印度代表田中光与印度台北协会会长史达仁(Sridharan Madhusudhanan)在台北签署的两个协定,分别是台湾印度“双边投资协定”与“优质企业相互承认协定”。
这也是台湾与印度双边投资协定自2002年签署、2005年生效13年以来的首度更新,新增部分包括争端解决机制及纳入第三方投资。
在场见证的台湾经济部长沈荣津表示,台湾印度双边投资保障协定(BIA),搭配今年台湾对外贸易发展协会与印度贸易推广组织已签署的Taiwan Plus办公室,将可以协助台湾业者争取印度市场的庞大商机。
台湾外交部说,为了更新投资保障范围、“确保台商在印度投资获得符合国际标准的待遇,并因应ICT(信息通信技术)产业日增的新投资样态”,新的协定内容参考目前国际投资保障协定最新版本加以调整,有助台湾ICT产业前进印度。
台湾外交部的声明说,印度是台湾前20大贸易国,双方已签署“关务互助协定”、“货品暂准通关证协定”及“优质企业相互承认行动计划”,这次正式签署“优质企业相互承认协定”(Mutual Recognition of the Respective 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ion Programs),可以经由相互承认对方优质企业的验证结果,使双方相关出口业者在货物出口到对方时享有便捷通关优惠措施,这也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声明说,两个协定的签署除了深化双边关系外,也为台湾的新南向政策增添丰硕成果。
据台湾对外贸易发展协会资料,2017年印度是台湾第16大贸易伙伴,台印双边贸易总额为63.6亿美元,较前一年同比增长百分之27.03,2017年台湾对印度出口为33.01亿美元,自印度进口为30.59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