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律师人权团体1月29日发起联署,强烈谴责中国当局对709抓捕案人权律师王全璋“颠覆国家政权”案从未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违法闭门庭审并重判,要求撤销有罪判决,改判王全璋无罪并立即予以释放和赔偿。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和台湾声援中国人权律师网络星期二发表“要求无罪释放王全璋律师之声明”,并获得近30个民主团体和政党以及国际法律人权团体的联署。
声明谴责天津二中院1月28日对王全璋律师作出的4年半的有罪判决及刑罚。声明表示,中国政府对王全璋在欠缺法理情况下长期秘密羁押长达一千二百多天,阻止家属委任律师会见,不但侵犯人权,更违反中国的宪法、刑诉法和国际公约,令外界合理质疑王全璋遭受酷刑对待。
声明还强烈批评当局滥用定义广泛含糊的“国家秘密”秘密审判,欠缺法律基础,有违中国宪法中公开审判的原则。
声明还指责当局对王全璋的控罪证据薄弱。根据起诉书,当局指控王全璋曾向境外机构提供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2013年在黑龙江建三江发起抗议活动,并在代理所谓“邪教”的宗教案件中抹黑政府,称上述行为足以构成颠覆罪。
声明表示,中国当局的上述指控无疑违反了国际社会就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标准,无视王全璋宪法所保障示威及言论自由权利。
声明强调,根据《约翰内斯堡关于国家安全、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自由原则》,除非中国当局能证明王全璋的行动和言论煽动即时暴力颠覆政权,否则不应因他行使表达自由,包括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而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限制他或施以处罚。
声明还谴责中国当局以株连手法长期骚扰和监控家属,剥夺孩子教育权,手段极为卑鄙。
声明还指责中国政府傲慢对待过去三年全球许多人权组织、律师专业团体,以及多国政府要求严格遵从中国宪法及法律,保障王全璋律师的基本权利的呼吁,最后更以重刑处罚,反映了中国政府所说的依法治国从一开始就是谎言,国际公约,甚至是宪法及法律也从没打算遵守,是以政治权力压倒法律及人权。
今年42岁的王全璋曾是遭当局重点打击的北京锋锐律所的律师,代理过很多敏感案件,包括法轮功学员案件,是2015年7月9号遭拘捕的一大批“709”律师中最后一名被处罚的。
自从习近平当政以来,中国当局加大了对律师、独立新闻工作者,异议和维权人士的打压,许多人被关进监狱。
北京一直为自己的人权记录辩护。中国政府2018年10月向联合国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说,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