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荷兰的海牙国际仲裁法院仲裁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菲律宾因南中国海争端起诉中国一案,即将在当地时间星期二做出裁决。尽管中国政府一直声称在这个问题上一贯主张“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但是,或许是担心消极的裁决可能对中国不利,中国官方过去几个星期来,大幅加大了舆论和外交力度。中国官方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星期天在南中国海问题上似乎展开了一场最后的“斗争”;官媒《人民日报》头版刊登评论文章,称裁决“毫无合法性可言”。那么,南中国海仲裁案裁的到底是什么?仲裁过程和裁决结果究竟合乎哪些法律法规?
国际法专家:仲裁不涉及主权
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星期天发表题为《究竟谁在破坏国际法》的评论文章,称中方所持的“不参与、不接受”南中国海仲裁案及其结果这一立场,不仅是捍卫中国领土主权,同时也是捍卫国际海洋秩序。
文章称,南中国海的诸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而菲律宾等国则是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逐渐开始非法侵占这些岛屿的,中方一直提出和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但是菲律宾却单方面提起仲裁案。
美国霍夫斯特拉法学院法学教授古举伦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仲裁案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仲裁的内容是什么。
古举伦教授首先说:“这个案子到底是关于[有争议的地盘]究竟算是岛屿还是礁石、还是关于到底谁拥有这些岛屿和礁石?”
中国方面说,国际仲裁的裁决必然会涉及领土主权问题(岛礁的归属问题),以及海洋划界问题(如何解决国家间水域界线重叠的问题)。
古举伦说,仲裁庭已表示,仲裁不涉及主权问题,而是《联合国海洋公约》的解释与运用。
岛还是礁意义重大
仲裁庭在去年10月29日就该庭是否对菲律宾提出的诉讼具有管辖权,做出过裁决。裁决认为,可以受理菲律宾15项仲裁申请中的7项,特别是有关斯卡伯勒浅滩(中国称黄岩岛)和涨潮时没入水下的岛礁和沙洲、包括美济礁等是否可以像北京宣称的一样被视为岛屿这一问题。
美国分析与研究机构(CNA)的国家法专家马克·罗森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发表过多篇研究。他对美国之音说,如果裁决的是海洋地形地貌的属性、以及它们可以享有的权益,那么,其结果会对中国有影响。
他说,如果裁决说上述地段是“礁”,那么这些地貌则不含专属经济区,只有12海里的领海权;如果是低潮高地 -- 也就是落潮时才露出水面、涨潮时根本看不见的地貌,那么这一地段不属于任何国家。
他说:“如果裁定美济礁是低潮高地,那么由于其靠近菲律宾,中国对它的占领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是低潮高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声称对其拥有主权。”
马克·罗森和古举伦两人都认为,星期二的仲裁裁不会触及到领土主权以及海洋划界。
到底谁在破坏国际法?
不过中国方面坚称,南中国海问题属于主权的问题,国际仲裁庭没有管辖权,因此中国“不参与、不接受”仲裁。
《人民日报》星期天刊载的文章说,已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组织明确表示支持中方在仲裁案上的立场,还有很多国际法专家认同中国的法理主张。
文章进而论述说,中国所持的立场正在有越来越多支持者的原因是,“中方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有着充分的法理依据,而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违法扩权、滥权,才是在真正破坏国际法”。
对于中方称菲律宾单方面将此案递交到海牙的说法,古举伦说,不存在所谓“单方面”之说。
他说:“在公约上签字,就等于是已经同意任何有关这项公约的解释和应用的争议,都可以由公约的仲裁法庭来解决。‘同意’已经是过去时了。”
这位法学家和CNA的马克·罗森都表示,坐在仲裁庭上的都是经验丰富的、世界顶尖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专家;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即便中方已经明确说拒绝参与此次仲裁,法官们还是会以公平的态度来对待中方,在整个过程中、包括在之前裁定仲裁庭具体的管辖范围时,都会考虑了中方所阐明的立场。
古举伦教授说: “他们给了中国足够的机会参与仲裁过程,给了中方足够的时间考虑。即使中方没有正式参与,但是法官们还是阅读了中方对外公开做出的声明、公开发布的文件,等等;是以公平的方式对待中方的。”
古举伦教授还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一名来自斯里兰卡的仲裁庭成员因为自己的妻子是菲律宾人,而主动回避参与该案,责成国际海洋法法庭任命了另一位仲裁员来代替他。古举伦教授说,虽然并没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替换仲裁人员,但是法庭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任何潜在的偏见。
马克·罗森在谈到管辖权问题时说:“如果仲裁庭(有关管辖权)的决定违反了国际法的话,那么,中方可以通过国际间的法律机制来争取驳回裁决结果。”
著名国际法专家、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星期一撰文指出:“如果一个国家已经[事先]同意了具有约束力的第三方裁决,却随便放弃其庄严的条约承诺,而且不但继续留在条约体系内,同时还要挑战被授权的独立仲裁法庭作出的裁决;请大家想想,这会把世界法律体系搞成什么样。”
古举伦说,在一个律师看来,说菲律宾或国际仲裁庭违反国际法,根本说不通,“这只是为了公关”。
美国制造南中国海紧张局势,是幕后主使?
《人民日报》星期天刊载的文章还指责这一仲裁案“完全是一个由美国鼓动操纵、菲律宾挑头、仲裁庭客观上予以配合的、针对中国的一个‘局’。”
文章称,菲律宾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开始活跃,与奥巴马政府的“重返亚太”战略并宣布在南中国海地区有国家利益,是同时并举的,而且美方在菲律宾提出仲裁起诉之后,对此案“深度参与”,包括有美国律师担任菲律宾方面的顾问、美国公开支持菲律宾、以及以“航行自由”为借口。“以各种手段炫耀武力”,“实质上推动了南海军事化。”
美国分析与研究机构(CAN)的马克·罗森说:“美国并没有操纵菲律宾提出相关的起诉,那是菲律宾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自己做出的决定,原因是,菲律宾方面之前试图与中方谈判,总是不成功,所以选择了上法庭这条路。”
古举伦认为,美国在南中国海实行航行自由等活动与南中国海仲裁案的审理是两码事。
《人民日报》的文章还指责美国在对待国际法上所持的“双重标准”:美国本身并不是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而且此前也曾拒绝接受该法庭在尼加拉瓜起诉案件上做出的裁决。
孔杰荣在星期一的文章中说,里根政府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中的表现,至今仍然在损害着美国的声誉。他认为,中国政府此时拿出那起案例,或许恰恰表明了中方非常希望避免被烙上国际法违反者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