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处3年监禁的四川维权人士黄琦没有得到应有的公民上诉权力。黄琦及其家属认为判决不公,要求上诉,但是司法当局违反程序、设置障碍。目前临近上诉最后期限,当事人及其家属都感到十分担忧。
宣判黄琦3年徒刑的法官没有告诉被告人有上诉的权力,黄琦要求上诉权力时被法警推出了法庭。黄琦已经决定提出上诉,并在看守所写好了诉状,但看守所不让他的辩护律师取走诉状。到星期三晚为止,上诉的截止期只剩一天了,法院也没有按照律师的请求到拘留所向当事人索取上诉书。黄琦的妻子曾丽和律师丁锡奎向美国之音讲述了这些情况。
*看守所:黄琦上诉书不能寄往法院*
丁锡奎律师前往黄琦所在的成都看守所探视了他的委托人,黄琦告诉律师说,看守所不允许他将写好的上诉书邮寄出去。而律师提出将黄琦的上诉书递给法院的要求也遭到了看管人员的拒绝。
星期二下午,丁锡奎律师在10天上诉期仅剩两天的时候要求法官出面和看守所联系,或面见黄琦,以保证当事人应有的上诉权。丁律师说,主审法官不接电话,其他人员承诺会将律师的意见转告法官。
不过丁律师也解释说,尽管看守所不允许他将黄琦的上诉书带出来, 但按照规定看守所是可以将被告的上诉书转给法院的。他说按照惯例,在申诉到期的最后一天,看守会前去询问被告人是否打算提出上诉。他说中国司法部门有此惯例。
黄琦的妻子曾丽对美国之音说,上星期宣判黄琦3年徒刑的女法官税长冰态度恶劣粗暴,违反法律程序:“那个法官完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执行,一般来说宣判完毕,法官会问当事人服不服这个宣判,如果不服,可以在10日之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法律都有这个规定的,必需走这样一个程序。可是连这么一个程序都没有,就巴黄琦从法庭拉走了,根本不允许他说一句话。黄琦说‘我要上诉,你们要给我说话的权利。’可是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拉走了。”
*黄琦妻:女法官态度粗暴违反程序*
曾丽抱怨说,法官不仅违反法律程序,粗暴对待被告,还对家属态度蛮横不讲道理。她说,这名女法官不声明被告上诉权利,更剥夺家属的知情权,不递交判决书附本,甚至家属主动索求都遭到拒绝。
她说:“我找法官说,既然已经宣判了,你就应该给家属一个判决书。她马上就说,没有,不会给你的。我说按正常程序应该给家属一个通知。她说没有这个规定,他黄琦是成年人,我们只给他本人,不会给你家属的。我说法律规定判决书必须给当事人本人、家属和辩护人。她马上就说,‘法警,把他们拉出去!’”
黄琦的辩护律师之一丁锡奎律师说,法院在一些做法上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的第182条,他们有义务,且必须向被告人的亲属提供判决书。无论被告人是否是成年人,只要是被告人的亲属,都有权获得,而且法院有义务送达。但是这次亲属去要他法院就不给,这严重地违反了法律,包括最高法院的规定和它的义务。”
*律师:所谓机密属于应该公开信息*
根据律师得到的判决书,黄琦被定罪判刑3年的国家机密是指江苏省某市政府的两份机密级国家机密文件和一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的机密级国家机密文件。判决书并没有指明秘密文件的内容,甚至没有提到秘密文件的名称。这三份文件被发现储存在2008年6月11号从六四天网的办公室兼黄琦住处搜查起获的移动硬盘中。根据律师的辩护意见,这3份所谓机密文件都属于应该公开的信息。
曾丽说,法院给黄琦定罪的理由非常勉强,主审女法官本人也极不专业。家属在宣判之后找法院接待室抱怨的时候,该法官又指责黄琦的妈妈说,“你儿子才判出来不多久,现在又被判,你没教育好你的儿子。黄琦的妈妈反驳说,这不是我们的错,是你们误判他,他没有持有秘密文件,是你们栽赃陷害他。”
为了听取四川司法机构对黄琦一案有关问题的解释,美国之音打电话向武候区法院和看守所询问,但没有得到答复。
*黄琦坚持维权,遭羁押致多种疾病*
黄琦长期从事维权活动,曾于2000年至2005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5年。人权组织中国人权的报道说,在这5年的羁押中,黄琦因长期遭受残酷折磨导致脑积水、脑萎缩、风湿性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发生。
2005年黄琦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2008年5-12四川地震后,黄琦多次前往灾区帮助灾民,并将他们的情况发布在自己开办的六四天网网站上。
同年6月10号,他被身份不明德人绑架。被关押一年多后,黄琦案件今年8月5号被秘密审理。11月23号,黄琦被成都武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判刑3年。
关键词:黄琦,上诉遇阻,维权,3年徒刑,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丁锡奎,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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