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外交部大楼外面静坐数周的50多名请愿者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表示不服法院裁定驳回他们对外交部提出的行政诉讼。几天前,这些请愿者提出要求公开国家人权报告信息的行政诉讼近日遭到法院驳回,理由是外交部代表国家的外交行为,不属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不符行政起诉条件。
*编写人权报告不属国内事务?*
请愿者认为,向联合国提交的国家人权报告在编写阶段和实施落实阶段均属需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国内事务,而非单纯的外交事务。
8月30日晚上,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对美国之音表示,她和十几名各地访民还在外交部大门左侧静坐,准备继续露宿。她还披露,由她撰写的上诉状已经送交北京二中院。
她说:“今天我写一个上诉状。我说这不是外交行为,这是国内事务,应当接受法院的审查。我写了两页,今天去二中院交了。大概有54个人去交了。还有十来个人没时间,星期一再去交这个诉讼。”
曹顺利曾在北京大学学习法律,拥有硕士学位,参加维权活动已有数年。她表示,外交部负责编写的中国人权报告分三个阶段,起初的编写阶段需要政府广泛征求意见,这属于国内事务,应受司法审查,第二阶段是向联合国提交报告,这属于不受司法审查的外交事务。而第三阶段是在国内实施的阶段。曹顺利指出,报告中提出的目标和对各国作出的承诺,应该回到国内落实和检查,所以说这个阶段也是应受司法审查的国内事务。
她说:“我们是利益攸关方。如果我们有不同意见,觉得它的起草和编写伤害了我们的利益。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应该受理。我觉得,法院审查的不应该是不是国际的,是不是外交行为,而应该审查的是不是国家机密。”
*外交部称国家机密 但未提人权报告属外交行为*
这位人权活动人士指出,今年早些时候,外交部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公开请愿者们要求提供的撰写国家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导致许多上访维权的人士纷纷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下令公开有关信息。曹顺利表示,现在法院没有采取外交部所谓的国家机密的说辞,而是以涉及外交为由驳回了这60多名访民提出的诉状。
四年前,中国国务院和外交部开始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中国第一次以人权为主题制定的的国家规划。当局称该计划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但是,要求参与撰写国家人权报告的访民们认为,有关的计划和报告没有如实反映中国的人权现状,编写报告的一些重要信息也未公开。
6月18日以来,曹顺利、葛智慧、刘晓芳、崔丽荣、史洪平、张桂君、赵广军、董丽娟等数十名北京当地居民和外地访民几乎每天聚集在中国外交部外面,敦促外交部公开人权报告的相关信息,并要求参与撰写中国人权报告,以反映真实的中国人权状况。访民们希望把他们所经历的黑监狱、被劳教和暴力殴打、虐待折磨等中国普遍存在的人权现状如实地写进国家人权报告。
*声援者拉横幅促官员公示财产*
曹顺利说,警方7月1日中共党庆前夕在外交部门旁拉起的黄色警戒线已经撤除,取而代之的是一块施工场地用的大塑料篷布,请愿者们现在转移到外交部大门外的另一侧继续露营静坐请愿,但是近两天有警察过来要求他们离开。
8月29日,有上百名上海、河北和山东访民到外交部门口声援在那里静坐的请愿者,并打出“公民 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反腐横幅。
根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规定,联合国192个国家都有义务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本国的国家人权报告,按照联合国的安排,今年10月22日,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审议中国国家人权报告的日子。中国外交部相关部门7月22日已经把中国国家人权报告提交给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