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上海的中微半导体近日宣布,已在美国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美国国防部将其列入“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CMC清单)。此前,另一家中国科技企业、激光雷达制造商禾赛科技通过诉讼,成功迫使五角大楼将其从这个清单上移除。
中国长期公开推行的“军民融合”的科技发展路线引发华盛顿警觉,美国政府相应地将一些在美经营的中国科技企业纳入管制清单,但为何许多被纳入清单的中国企业能屡屡将包括美国国防部在内的政府机构告上法庭,并获得成功?
专家说,“军民融合”的概念即便宽泛,美国以此为依据制裁中国企业仍面临较高的举证门槛;中企在美“维权”成功,也凸显了在与中国的战略竞争中,美国因遵循民主和法制所必须承受的行政代价。
“中国涉军企业清单”到底是什么?
2021年1月14日,中微公司首次被列入“中国涉军企业清单”,在“以充分的事实和证据向美国国防部申诉”后,同年6月,“中国涉军企业清单”更新为“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清单”时,中微公司被移出。
2024年1月31日,美国国防部根据美国《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H条的要求,发布更新版本的“直接或间接在美运营的中国军事企业(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CMC清单)名单”,中微再次被纳入。
美国的这一法律显然意识到,在中国“军民融合”的战略下,那些并非直接隶属解放军的中国科技企业也在为中国的军事现代化提供支持,中国政府同时也在有意扶植那些掌握“军民两用”技术的科技企业。
中国政府多年来从不忌讳主张要促进国防科技与民用技术相互转移。2015年,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美国政府以中国这一公开战略论述为依据,对那些明显响应、参与和支持“军民融合”的中国企业在美经营进行限制。
因此,“第1260H条”对中国军事公司的定义不仅局限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下属机构”所拥有、控制的实体,或以官方或非官方形式作为其代理的实体、还包括对中国国防工业基础的“军民融合贡献者”(military-civil fusion contributor)--这些公司有些获取中国政府在国防产业培育项目下的科技协助,有些与中国工信部、国防科工局等机构有关联,或注册于军民融合产业园的公司。
中微公司8月16日宣布起诉美国国防部的同时对中国媒体表示,诉讼的目的是希望美国国防部将公司从清单中移除,愿意“通过协商、谈判或和解等方式,与美国国防部妥善地解决当前争议”。
在中微之前,中国的小米和禾赛通过起诉美国国防部,成功脱离“黑名单”。分析人士认为,这鼓舞了被美国国防部列入CMC清单的其他中国企业。
中微、禾赛均涉“军民两用”
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美国国防部中国军事企业名单移除的禾赛、以及正在发起诉讼的中微,都与中国的国防事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的主打技术也完全可以成为“军民两用”。
其中,禾赛科技被指与中国军工电子领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科)有密切联系。禾赛是中国销售额最大的激光雷达公司。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兴起,激光雷达正在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该公司占据了全球47%以上的市场份额和67%的自动驾驶汽车市场。光学雷达是一项军民两用技术,可以用作创建高精度的战场3D地图。
根据《信达证券》2021年的一份研究报告。中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2019年向禾赛采购了了价值736.66万元人民币的激光器 。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电科以中国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企业为基础组建而成,是中国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根据其网站介绍,这家集团是中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中国军工电子和网信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
此外,禾赛在上海的“军民融合产业园”附近设立了激光雷达研发和生产基地。公开信息显示,禾赛的“麦克斯韦智造中心”项目位于上海嘉定工业区;同样位于该工业区的,是中国军民融合产业联盟项目--天舟融智军民融合产业园。
禾赛还于2021年还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证机构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中国政府说法,中央政府对重点领域的“小巨人”企业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同时支持地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赋能”。
“军民融合”的中国企业为何能“赢”?
尽管这些证据似乎都指向禾赛与中国“军民融合”的密切关联,但禾赛成功在美国把五角大楼诉诸公堂、成功脱离“黑名单”,这让批评人士感到匪夷所思。
华盛顿智库保卫民主基金会(FDD)网络与技术创新中心高级总监马克·蒙哥马利(Mark Montgomery)认为,禾赛从“中国军事企业清单”被移除是“不恰当的”。
蒙哥马利对美国之音说:“……禾赛这样的公司不仅仅是一家民用激光雷达技术公司,事实上,它是中国更广泛的国防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有很多公开信息显示了它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禾赛科技此次脱离涉军企业清单,是在发起起诉后美国国防部自愿作出的有利于禾赛的决定,并不是法庭的具体裁决结果。
尽管美国《国防授权法》对中国军事企业的定义宽泛,但五角大楼等行政机构在执行法律、制订企业名单时,仍有义务确立上榜企业与中国军方的联系;政府行政机构一旦受到挑战,在法庭面前面临较高的举证门槛。
华盛顿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家安全与国际贸易法规合规专家达尔夏克·多拉基亚(Darshak S. Dholakia)告诉美国之音,虽然中国明确告诉美国中国有“军民融合”战略,但因为《国防授权法》对“中国军事企业”和“军民融合贡献者”有明确的几点定义,国防部要将列入名单的公司与某些特定的定义联系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美国国防部对中国的这一(军民融合)战略不能大手一挥,说某家公司显然是其中的一部分,因为中国所有大公司都在为军民融合作出贡献,这是不够的。美国国防部仍需将他们试图列入名单的公司与这些特定的某项分支(定义)联系起来,才算大功告成。”
他以禾赛的案子为例指出,禾赛一案的关键要证明它是“隶属于工信部的实体”,但禾赛争辩说,他们的做法只是在中国做生意必须要做的,不能证明他们与中国工信部有更广泛的密切研究伙伴关系。
多拉基亚说:“禾赛提出申诉;国防部提交了答复。然后国防部基本上屈服了……他们似乎缺乏有力的证据。”
美国国防部在答复美国之音置评请求的电邮中表示,“国防部无法就进行中的诉讼提供任何评论”。
据保卫民主基金会的蒙哥马利分析,美国政府机构的保密特性可能导致五角大楼不愿被置于法律诉讼的风口浪尖。
他说,原因之一是,即便美国国防部有更确凿的证据可以表明这些中国企业与军队的联系,如果这些证据是保密信息,国防部也不愿在法庭上把它们公之于众。
“将机密信息和非机密信息混合在一起很有挑战。”蒙哥马利说,“国防部不想成为确认中国不端行为行为的牵头联邦机构。他们更希望这由美国商务部用其他工具完成的。”他说。
中国企业成功利用美国行政诉讼法律
美国国防部在禾赛提出的诉讼下“知难而退”,可能考虑到了此前由小米、箩筐科技等中国公司提起的类似诉讼先例。
2021年1月14日,美国国防部依据13959号行政令将小米及其他8家中国公司指定为“共产中国涉军企业”(Communist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简称“CCMC”)。小米随即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当年3月作出了有利于小米的决定,支持小米申请的临时禁止令。
中国软件技术企业箩筐技术公司也在当年8月的类似诉讼中赢得美国法院下发的临时禁令,成功移除“中国涉军企业”名单。
小米和箩筐技术公司当时提出的诉讼说,美国国防部将小米列为“中国涉军企业”违反了美国《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且超出了国防部正当行使职权的范围
多拉基亚律师认为,美国国防部此次将禾赛、中微列入中国军事企业名单,在行政程序上也有疏忽之处,因此主动妥协。
他说:“国防部之所以陷入难题,是因为这些法律中有具体的标准--尽管它们可能很宽泛。(国防部)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最低标准,才能避免被指控违反了《行政程序法》,任意和反复无常地(arbitrarily and capriciously)行事、在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将公司添加到名单中。”
中微公司此次将五角大楼告上法庭,同样援引了《行政程序法》。该公司说,美国国防部最初没有说明将其列入CMC清单的原因,之后只是通过了一份简短的解释报告,指出中微曾在在2019年获得了由中国工信部参与颁发的刻蚀机系列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
中微公司认为,五角大楼只基于中微获过这一奖项就将其列入黑名单,却没有“解释该奖项是什么”,奖项如何证明该公司与中国政府的联系,也没有解释2019年的一次获奖如何成为该公司至今仍与中国政府保持“持续联系”的基础。
中企在美国“维权”成功,北京享有不正当竞争优势?
中国公司屡屡在美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成功,却鲜有外国企业在中国成功起诉中国政府的先例。专家说,这凸显了美国民主和法制的透明、以及美中贸易与科技竞争中北京享有的不正当优势。
“民主国家的运作的标准很高,(禾赛案)就是有关行政负担的一个完美例证。”保卫民主基金会的蒙哥马利说。
“有时作为一个民主国家会更难,这意味着,有时我们必须以透明的方式运作,我们必须在基于规则的体系中运作,这意味著像中国这样的威权国家可以在美国自己的法律体系中虚伪地挑战美国,同时剥夺在中国经营的美国公司同样的法律权利。”蒙哥马利说,“中国共产党的虚伪是无限的,我们不能期望他们会相应地自我设限。”
列入“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的后果
美国律师认为,公司被列入“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目前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后果,但列入这一清单可能给企业带来名誉方面的影响,并在美国国防部未来的采购中面临限制。
美国《2024财年国防授权法》对美国国防部执行与“中国军事企业清单”上的实体的合同加以限制。
华盛顿德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多拉基亚说:“主要影响首先是,从2026年开始,国防部将被禁止执行与名单上实体的新合同,然后在接下来的2027年,国防部将被禁止购买名单上公司开发的最终产品或服务。但这仍然不是来自整个(美国)政府的全面禁令,这只限国防部。除此之外,国防部仍然可以采购包含这些公司组件的物品。所以这不是一个完全的禁令。”
“然而,声誉效应是显著的。”多拉基亚说,“一旦你被定为一家‘中国军事企业’,即使你能够成功反抗,这也会吓跑很多美国企业。反过来,这也可能会给名单上的中国公司的美国竞争对手带来更多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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