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主派本星期六一连两天举行的立法会侯选人初选活动越来越受到更大的政治压力。尽管活动组织者- 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星期四逐点反驳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有关可能触犯“港版国安法”的言论;但香港政府另一机构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随后再对戴耀廷指责,声言初选活动可能涉及不公平收集个人资料,触犯法例。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日前指出,泛民主派本星期六举行的立法会侯选人初选活动旨在夺取过半议席,由于扬言在立法会内否决财政预算案,因此有机会触犯“港版国安法”第20、22和29条。
其后,戴耀廷发表严正声明逐点反驳,指出所有参与初选的人都没有提出过分裂国家言论,民主派初选并没有涉及任分离主张,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区或中国部份地区的法律地位,故不可能触犯国安法第20条。
他续称,参与初选者认同的否决特区预算案,是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宪制权力,而且当中有详细条文规定有关权力安排,故此也不可能触犯国安法第22条。
提到初选资金时,戴耀廷表明全数在香港本地众筹所得,并无任何来自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所以参与初选的组织者、候选人与投票的市民也不会触犯国安法第29条。
他强调,他是按普通法解释法律的原则得出有关结论,惟“港版国安法”是中国大陆的法律,条文未必会按常理来解释。他总结说:“若曾局长因应政治需要,任意地解释国安法的条文,是可以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甚至连民间搞的公民投票也可以定为违反《国安法》。”
不过,戴耀廷有关的声明发表后,香港政府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紧随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继续评论有关民主派侯选人初选活动可能违反法例。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留意到传媒报导讨论有关初选计划活动,但至今并无收到负责人提供资料或汇报,公署也曾尝试联络,但未有回覆。
黄继儿称,根据私隐条例,活动负责人对活动的性质、目的及合法性在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必须清晰详尽地告知参与的市民。若要否决立法会议案,必须向投票者说明目的的合法性。公署提醒组织,在核实投票人的程序中,不得使用过往已发表的选民登记册,或从政府部门取得的选民资料,否则与保障资料原则不符。
戴耀廷得悉后说,私隐专员仍未收到他们的通知,可能是沟通出问题,工作人员会尽快与私隐专员公署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