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奥巴马星期五批准执行《美中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并授权美国国务院予以落实。
奥巴马星期五就这项协定做出书面总统决定。他在决定中说,他已仔细考虑过这一协定以及各相关部门和机构提出的建议和声明。
他还说,协定的执行将促进共同防卫和安全,而不是对这两方面构成过度的风险。
根据美国1954年通过的原子能法第123章的规定,美国与其他国家开展重要核合作前需要有一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双边协定。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美国出口的核原料、核反应堆及部件以及核技术偏离原本的和平用途。此外,美国总统需要就和平核合作协议进行审议,并做出书面决定,表示协议将促进而不是危害到防卫与安全。
美中两国政府在1985年签署了《美中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目前的双边协议将在2015年年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