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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名通缉犯如何在美国脱罪


红色通缉令通缉犯、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美国之音恰克拍摄)
红色通缉令通缉犯、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美国之音恰克拍摄)

如果美国联邦政府对他指控的38项重罪成立,他被中国政府通缉的理由就被坐实,但正如他的律师所言,“美国是个法治国家,行政、司法、法院都是独立的” ,“美国法院要给一个被告定罪,必须要有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经过两年多的漫长诉讼,最后联邦政府将指控他的包括密谋转移偷窃资金、密谋洗钱等38项刑事指控全部撤销,随即,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撤销了这一案子。

他就是名列中国百人红色通缉令的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

9月1日,美国联邦新泽西州地区法院法官彼得·谢利丹签署了结案书:“根据美国政府的建议,本庭撤销对邱耿敏第1至第38项罪名的指控”。

美国联邦新泽西地区法院的结案书(法院提供)
美国联邦新泽西地区法院的结案书(法院提供)

邱耿敏的律师之一朱伟告诉美国之音:“我们本来安排了庭审,8月30日。在庭审前,检察官跟我们达成协议:他们撤销所有的指控,38条重罪指控。”

对邱耿敏的指控缺乏确凿证据

此案2016年3月2日由纽约的朱伟、奥斯丁和李进进律师接手。李进进表示:“此案自2014年5月起经历多个律师之手,邱耿敏被关押了21个月,期间没有得到律师的有效援助。我们接手后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发现了邱耿敏的一些宪法权利受到剥夺,同时要求政府提供邱耿敏有罪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政府突然决定和邱耿敏谈判。”

朱伟说:“邱耿敏是以L1签证来美国的。他来美国之前,浙江省,当地的政府给他出示了无犯罪公证,所以他是合法进入美国的,并不是逃离中国。他的资金,包括外汇交易,都是外汇局批准的,所以他来美国投资绝对是通过合法途径,没有洗钱等犯罪嫌疑。”

2014年5月,邱耿敏被联邦调查局逮捕,检察官对他的刑事起诉是在之前对他的一项民事诉讼的基础上提起的。而民事诉讼则是根据1958年关于“承认并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昌大公司与挪威斯考根公司退税争议作出裁决的执行。

2005年,挪威的斯考根公司向中方订购3条化学品运输船,造船方为台州市五洲造船厂,邱耿敏的昌大公司为出口代理商,三方签订协议。2006年,中国国税局出台新规定,根据获退税必须具备自营资质,双方签署了新的协议。以后的争议源于究竟应以老合同还是新合同为依据?买方是否应享受部分退税待遇等。

浙江省政府关于解决三方船舶出口纠纷问题的会议纪要(邱耿敏提供)
浙江省政府关于解决三方船舶出口纠纷问题的会议纪要(邱耿敏提供)

案件纯属民事纠纷

朱伟律师说:“第一条船按照双方协议退税给昌大公司,没有异议。第二条船,对方欠700万美金船款,经协商后昌大公司放船。第三条船对方欠725万美金船款,邱耿敏不再同意放船。双方争议相持不下。协调人是当时的浙江省主管国际外贸的副省长龚正。当时有个协议,双方的争议纯粹是民事纠纷。”朱伟指的是2011年5月13日由龚正主持的浙江省各部门参加的有关如何解决三方船舶出口纠纷问题的会议。

朱伟表示,这个案子历时长,案情复杂,期间斯考根公司凭借财务实力诉诸香港仲裁法庭。“这个仲裁有三部分组成,前面两个,他们把通知发到了邱耿敏在中国的最后一个地址,邱耿敏通过律师出庭。但第三个仲裁他们用了一个邱耿敏早已不用的地址,造成了一个缺席审判,变成邱耿敏本人要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负责。本来是公司行为,现在把他搞成一个个人责任,以此作为基础对他个人提出起诉。”

朱伟说,2014年他被美国联邦政府起诉涉嫌洗钱,就是看到他在美国开了很多公司,转了很多次钱。但朱伟说“这些都是正常的商业运作,跟洗钱没有关系。”

邱耿敏为什么不敢回去?

邱耿敏作为一个贸易民事纠纷案的一方,后来究竟是怎么变成了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嫌犯呢?如果是个纯粹的民事案件,邱耿敏为什么不敢回去面对纠纷呢?

红色通缉令通缉犯、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美国之音恰克拍摄)
红色通缉令通缉犯、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接受美国之音采访(美国之音恰克拍摄)

邱耿敏告诉美国之音,他是2010年2月抵达美国的,之前还来过两次,都在 2009年,“想往海外发展,在美国开了账户,开了公司”;“2010年5月,还租了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春季国际日用品博览会的摊位。”

但当年4月,事情发生突变,他接到国内公司员工打来的电话: 3月31日下午,五洲造船厂的老板到台州市椒江区公安分局报案,说他偷走了退税款,外逃了。当时两条船都已发出,第三条船建造正接近尾声。

不寻常的是,椒江区公安分局在没有对昌大公司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单凭一方报案就迅速采取了通缉行动。椒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连吉兴于接报案当晚将邱耿敏上网通缉,第二天全省通缉,第三天全国通缉。邱耿敏说:他接获消息后立刻“通过律师,赶紧把资料送过去,但是公安局经办人员连看都不看。”蹊跷的是,通缉极为快速,立案却在一个多月后的5月12日。

邱耿敏说,“这等于是阻止我回去嘛”。了解到是椒江区公安分局局长连吉兴主导通缉后他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他跟我20年前有过一段过节。”

“你不断掉我要把他整死”

1994年底,恋爱中的邱耿敏被女朋友告知,时任椒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连吉兴在一起吃饭、唱卡拉OK时提出,要她立刻跟邱耿敏断掉,“你不断掉我要把他整死”。邱耿敏表示,“我当然拒绝了,这是什么时代了,我跟他有什么关系,我不理他。”

但连吉兴并不是酒后戏言,一个星期后他再查问此事,得知没断后就采取了行动。邱耿敏说:“过了两三天,我住在外贸的宿舍,跟我父母住在一起,晚上12点多,连吉兴穿着皮夹克,带着派出所长,一进来就把我从床上抓起来,猛打,把我打得鼻青脸肿,我母亲出来阻止,把我母亲一拳打倒在地下,然后就把我拖走,直接带去所谓的学习班,关了12天。”

事后,邱耿敏到杭州求助省级新闻媒体,浙江青年报为此发了报道,连吉兴大为光火,派人四处抓邱耿敏。包括浙江法制报在内的5家省级媒体决定到台州采访。连吉兴得到消息后感到情况不妙,通过关系人找邱耿敏说情,邱耿敏同意不公开报道,改作内参。邱耿敏说,连吉兴有个亲戚是台州地委专员,所以事后没有对连吉兴做任何处理。不过这次事件让他5年没有升迁,“我相信他一直恨我”,邱耿敏说。

想起当年连吉兴的作为让邱耿敏至今心有余悸,“这么一通缉话就说不清了。中国就是这样的,他一个公安局长真的可以把你整死的,你企业多大都没用啊。”

两次上红通

之后,邱耿敏一直通过律师跟有关部门交涉,“但越交涉他越来劲。后来干脆派下面一个副局长带几个人直接到公安部,要求对我国际通缉,说这是浙江省最大的案子。”

2011年4月邱耿敏第一次上了红色通缉令。

邱耿敏遂通过纽约的华裔律师叶宁跟国际刑警组织交涉。国际刑警组织在得不到中国公安部就通缉邱耿敏提供证据后,于2012年3月把邱耿敏的名字从通缉名单上撤下。

但三年后的2015年4月,也就是邱耿敏被美国联邦政府逮捕将近一年后,他的名字再次出现在红色通缉令上,这次他成为了中纪委“天网”行动国际通缉的百人之一,罪名是“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立案单位是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

根据百度,连吉兴从2007年5月至今现任中共台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椒江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红通的指控不成立

就红通对邱耿敏的指控,法律专家刘路指出,诈骗一定会有被诈骗的对象,但邱耿敏案中显然缺乏这个对象,“斯考根公司通过仲裁程序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了仲裁,表明它并不认为邱先生是诈骗犯,而是经济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否则它就应该通过向警方报案由警方作为刑事案件立案来处理此案。” 而本案的另一方五洲造船公司“没有遭受任何损失,而且还获得了巨大的合同利益,它当然也不是受害人。” 刘路说:“在一个没有受害人的案子里,邱先生是如何成为诈骗犯的呢?”

其次,刘路认为,邱耿敏也不存在“抽逃资金”的问题。“所谓抽逃出资,是在公司成立后将注册资金抽逃出来归资金个人使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信誉,造成空壳公司的行为。”而邱耿敏成立昌大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经过验资经政府批准合法成立。成立几年后公司资产达到上千万,经营额达到上亿元,根本不存在抽逃资金的问题。

已申请政治庇护

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王军涛告诉美国之音,邱耿敏在遭连吉兴全国通缉后,于2010年6月在纽约加入了民主党,2011年6月成为“中国公民联合国控告团”发起人之一。参与了很多在纽约、华盛顿等地对中国领导人的申诉活动。

邱耿敏说: “我当时觉得我受了很大的冤屈,公安局长连吉兴采取一切手段迫害,他毕竟是中国的政府官员,所以对我来说回不去中国了,我无路可走,我要找一些帮助我的人,所以我当时就参加了民主党,到年底提出了政治庇护。”他的庇护案因后来的刑事起诉一直延迟开庭,至今悬而未决。

王军涛认为,2011年5月13日,原浙江省副省长龚正主持的研究解决三方纠纷的会议,是将商业纠纷转为政治迫害的转折点。根据会议纪要,那次会议虽然确定了问题的性质纯属民事纠纷,“但解决的方法非常不公正”。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更改第三条船舶的所有权,剥夺了昌大公司对船舶的拥有和出口权,通过政府行为,直接把第三条船舶交给斯考根,甚至承诺台州市政府负责解决商务部门和海关可能承担的赔偿损失。文件还强调各部门要把对这一纠纷的处理提高到维稳高度认识。

而这次会议举行的时机正好是邱耿敏第一次上红色通缉令的2011年4月后一个月。

邱耿敏的律师朱伟说,“对美国政府来说,红色通缉令并不是法院的判决书,红色通缉令只能说明有人指控你,有人指控你偷了钱走了,但并没有司法程序。按照美国的法律,检察官可以指控你,但是你有没有罪要通过司法程序,法庭的程序。所以我的理解是,在美国整个两年刑事诉讼程序中,红色通缉令在法庭程序中不是一个问题。问题是邱耿敏有没有犯刑事案,最后美国检察官撤销了所有38条洗钱、偷钱的指控,我认为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一个结果。”

三处房产被没收

但在对邱耿敏撤销刑事诉讼的判决中,仍保留着一项他在民事诉讼中违反法官不得转移资产禁令的认罪,邱耿敏并同意对他所转移的三处房产由联邦政府没收。邱耿敏说,两处是新泽西的独立房子,一处是在法拉盛的合作公寓,价值100多万美元。朱伟律师承认,“最终的案子不是完美的,但是毕竟还了他一个清白。”

邱耿敏在接受采访最后谈感受时说:“我这几年受尽了折磨,不管怎么说我曾经是很富裕的、很开心的,包括家里父母都认为我这个儿子也是不错的。结果,这样一来,我母亲2012年活活气死,我爸长期卧床,本来他是个中学老师,我家里都是比较忠良的人,每一代传下来都不错的。但这么一搞,我弟弟破产,妹妹破产,我弟弟现在到处整他,不让他坐飞机,反正这边一结束,那边就开始整,对我整个家族蒙上阴影,对我自己直系亲属造成伤害。这个真是无法估量,没法用金钱来衡量,一个家庭就这么折腾没了。年纪这么大了,几十年赚的钱就这么没了,负面影响还不能回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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