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演艺界开始点燃的反性骚扰之火,已经烧到了担负着秉公执法,公平断案之责的法庭,而且大有越烧越旺之势,就连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也高调应声,表示要对美国司法界内部的行为和政策标准进行评估和门户清理。但是,一些法律专家警戒人们不要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强调在有关诉讼中应当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
罗伯茨:法庭未能幸免
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罗伯茨在2018年前夕公布的“2017年联邦司法部门年终报告”中承诺新年开始要对司法部门的行为标准及纠正不当行为的程序是否恰当展开调查,确保每位法官和每位法庭雇员有一个模范的职场。他说,最近发生的事件反映出职场性骚扰问题的深度,说明司法部门未能幸免。
此前,位于加州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艾利克斯·科津斯基(Alex Kozinski )在被法庭书记员等10多名女性指控性骚扰后宣布辞职。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之后对有关指控展开调查,但是为确保程序的客观公正,这个调查目前被移交给在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司法委员会。
该事件后,罗伯茨授权美国法院行政管理局组成一个工作小组,考虑是否对以下事项进行修改,司法部门的行为准则,包括法律书记员在内的雇员指导方针,保密和对不当行为的举报,以及调查和处理不当行为投诉的规则等。
书记员在权力下的诉求
与此同时,全美各地近700名法律人士,包括480名前法律书记员,83名现职法律书记员以及120名法律教授联名上书给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要求对司法部门处理性骚扰和不当行为投诉的方式进行有意义的改革。
这个行动的组织者之一、佛罗里达州公共辩护人克莱尔·马迪尔(Claire Madill)说,她担心,在目前的体制下,被举报的法官知道后可能会进行报复,这对刚刚步入社会并开始从事法律书记员的学生来说是要竭力避免的。
马迪尔说:“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强烈推荐设立一个全国举报系统或某种替代性举报系统,使法官在调查的初期阶段不会立即知道你举报了他,因为这有可能对你的事业造成严重后果。书记员是你在还没有其它法律经验时开始法律生涯的第一步,特别是在应聘抢手的工作时,未来的雇主将依赖你所跟从的法官的推荐。所以,你要不惜任何代价不让你和法官的关系搞砸。”
专家强调走正当法律程序
哈佛大学法学院退休教授兼律师艾伦•德肖维茨(Alan Dershowitz)指出,一方面,司法部门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另外一方面,任何被指控的一方,包括法官在内,都有权确保针对他(她)的指控准确和真实,而没有过分夸大。
他说:“我认为,对法官和任何司法人员实行问责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司法部门比任何其它政府机构都更应保持公平以及保持公平的形象。因此,当某项指控出现时,要让指控方以及被指控方都能得到正当法律程序。”
针对一些人士提出,发源于美国的“我也是”运动(亦即我也受到性骚扰)走得太远了的说法,德肖维茨教授指出,任何运动都有走向极端的危险。
他说:“关键是要确保没有人被诬告,每个被指控者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表明无辜以及提出减罪因素,关键是确保公正客观,不将事件政治化。”
审议须独立于司法之外
得克萨斯州律师泰·克莱文杰(Ty Clevenger)以向不良法官挑战而知名。2014年,他代表一名前法庭书记员投诉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沃尔特·史密斯。这名书记员指控史密斯对她性骚扰。2015年,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司法委员会对史密斯进行了纪律处分,并责令他停职一年,但判定此事没有到达弹劾的地步。史密斯2016年9月退休。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克莱文杰认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提出对司法部门进行审议的举措向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但由法官审议被指控的法官具有官官相护之嫌。
他说:“联邦参议员格拉斯利曾建议设立一位独立的督察长,授权他对司法人员的任何失当行为,无论是否涉及性行为,进行调查。我认为,绝对需要促成这件事。必须有一位独立于司法部门之外的人对这类指控进行调查。”
性骚扰的定义及评判标准
宾州匹兹堡大学法学院教授阿瑟·赫尔曼(Arthur Hellman)说,联邦最高法院和下级法院都处理过不少性骚扰的案子,但由于社会的规范和要求不断改变,有关法律也在随之更新,因此,这个领域处于不断的演变过程之中。
赫尔曼说:“很多在30年前,20年前,甚至10年前都可以接受,至少是可以容忍的行为,在今天已经不能为人们所接受了。这就是为什么这个问题棘手的原因,因为它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比方说‘不可杀人’这条诫命,它是一个长久以来所遵循的标准。但是,性骚扰的标准在发生迅速的变化。联邦最高法院设立的这个工作小组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当今的标准是什么。”
赫尔曼教授指出,联邦司法部门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尤其重要,因为它往往要作出涉及人身、产权和金钱的生死攸关的决定,因此保持这个体制的公信力非常重要,其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作出正确的判决,而且要为人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