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星期一,台湾成千上万支持和反对同性恋的人在立法院外举行集会,伸张他们对同性婚姻问题的诉求。
星期一,台湾立法院的一个委员会通过台湾《民法》972条修正案,标志着台湾向婚姻平等迈进了一步。
同性恋者(在台湾称“同志”)目前不能合法结婚.台湾民法972条规定“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台湾立法院星期一通过的修正案增添了一段说,“同性婚约,应由当事人自行订定”。
在台湾立法院通过涉及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当天,支持和反对同性恋的人分别在台湾立法院外举行集会。在支持者看来,支持同性婚姻是台湾民心所向。
25岁的餐馆雇员叶维廉(译音)说:“我觉得这个社会的共识已经很明显了。少部分人用很偏激和非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其实没有意义。”
但是,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台湾也有另外的声音。
31岁的 公务员米克森.刘(译音)说:“我反对修改民法。但我支持政府立法保障同志的就医的签署或遗产的继承的权利,但是我坚持婚姻定义,婚姻的定义是男女。”
台湾立法院预计将在明年再度审议这个有争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