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仲裁法院仲裁庭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菲律宾诉中国的仲裁案将于7月12日做出裁决。
中国反复声称仲裁庭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菲律宾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
鉴于中国公众只能通过中国官方媒体看到中国政府的意见,看不到仲裁庭的意见,不少人以为仲裁庭理屈词穷,无言以对。
实际上仲裁庭在2015年10月29日就做出过全体一致的裁决说:
“中国和菲律宾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需遵守《公约》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定,并且仲裁庭裁定中国不参与这些程序的决定不会剥夺仲裁庭的管辖权。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的决定不构成对《公约》争端解决程序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