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界有多黑暗?中国冤狱中有多少杨乃武小白菜?新华社最新一篇报道揭露出冰山一角。新华社周日发自哈尔滨一篇报道说:哈尔滨多名警察和“协警”(报道称非警务人员)沆瀣一气,联手刑讯逼供,将被抓进来的当事人打死。新华报道标题说,非警务人员刑讯逼供,谁给的权力?有网民说:不仅非警务人员,任何人都没有刑讯逼供权力。有律师说:即便仅从死刑冤案来看,刑讯逼供在中国也是铁的事实。
*冰山一角*
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内动用死刑将被抓者打死之事时有所闻,但一般中国媒体口风很紧基本不报,加上法庭、公安铁口否定,百姓一般不得而知。这次公安刑讯逼供致死人命这样的无法无天现象是新华社先曝出来的。新华社21日发自哈尔滨的报道(记者梁书斌)说,去年3月,哈尔滨道外分局多名警察和几名协警帮闲(报道称非警务人员)一道,对拒不招供的被抓人员严刑逼供(电击、灌芥末油、用鞋底抽脸等),将贩毒嫌疑人(梁某)打死。
今年8月底,哈尔滨中院二审判处涉案警察吴岩、张思亮、赵晓光有期徒刑两年以下,其中,警察赵晓光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帮闲”的协警程小伟、潘永权、李春龙、李迎彬两年到一年的徒刑。协警没有缓刑。
据新华这篇报道,刑讯逼供是2013年3月17日至24日在哈尔滨道外分局刑侦一大队审讯室发生的。17日发生的是警察用电击涉嫌贩毒人员(翟某、商某、姜某、孙某),24日也是警察动用电刑和其他手段刑讯逼供涉嫌贩毒人员王某、梁某、结果,“期间,梁某猝死”。
*酷刑哪里有?当局:不在人间*
在中国司法执法过程中普遍广泛存在的刑讯逼供问题,即便当局压着不说,百姓也是心知肚明。即使是刑讯逼供致死人命这样的大事,中国媒体为了国家权威和司法形象,也是尽量少报不报,而因此,新华这篇报道显得有道义和担当。但新华这篇报道在推出一两天后就莫名其妙地“下架”了。周三,这篇报道在新华网上已经失踪,显然新华网已将此稿删掉。
不过,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法制网都转载了这一报道,并在网上引起网民的议论,比如网友新闻法眼说:对刑讯逼供者应该绳之以法:警察属于国家机器重要执法部门,不应该用临时工协警。
有心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每到执法人员和被执法人员发生争执乃至出现打死人事件时,当局或媒体总是说,这些执法人员是“协警”或“协管”。好像,这些人是“帮闲”,不是国家正式执法人员。但是,刑讯逼供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非法违法行为,为何各地仍然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
*网友痛斥公安枉法*
网友ckgan1023说:我读得书少,不懂什么法律,但自少就知道杀人要偿命的!
一切随缘0544:判刑太轻了,应该要判10年以上才能够制此刑讯逼供,真是他妈的一群畜生,该杀 。
小小小小小米苏:妈的,中国人狠起来能把日本人比下去。
自力更生1998:杀!
桐木宇:靠 应该按故意杀人罪判才行!
Old Wan: 最新曝出的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警察与“特情”联手刑讯逼供案,反映出执法过程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信。不过,其实新华调查应该说,搞刑讯逼供,不仅非警务人员,就是谁也没有权力。
弹指一挥间laoy: 比黑帮还过!!
芯宇11:只要是中国的刑警都参与过刑讯逼供打人那就是家常便饭。这些人都应该把他们手剁下来。
飞断鎏鋹:冤假错案都是公安造成的!
九十六小时:呵呵,这标题内涵够丰富。
大藏布:【公安部监管局局长:5年来全国看守所无刑讯逼供】翟某证言:他们把我抓进去,铐在铁椅子上,用电棍电我,问我毒品来源。后来他们拿来一个老式电话机,旁边有个把,上面接出两根电线。他们把电线绑在我的脚趾上,开始摇电话,我浑身抽搐,当时电了我七八次。期间,梁某猝死。
*公安:从未发生刑讯逼供*
大藏布提到的公安部监管局长这番言论,是公安部监管局长赵光春今年4月30日在社科院一个讨论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讨论会上讲这番话的。他的原话是:五年来,全国看守所内未发生一起刑讯逼供事件。但是,这次新华披露出的哈尔滨公安草菅人命案件,就是去年3月发生的。
现在看来,很明显,老百姓认为公安中普遍存在刑讯逼供现象但当局加以否认。中国知名律师陈有西曾撰文披露,南阳杨金德冤案刑讯逼供情节惨绝人寰。他说,刑讯在中国是事实存在。但所有法院判决书都完全否定有刑讯逼供,而已经发现的冤案又百分之百发现了刑讯。
陈有西说:所有的刑讯逼供,都是在封闭的环境里进行的。三四个、甚至十来个公权力人员轮番对付一个嫌疑人,是不可能有“铁证”证明刑讯的。只有赵作海、佘祥林等这类“死人回家”,当时又“承认杀人”这样的冤案,才会倒查出虚假口供的形成原因,发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
很多在中国坐过牢的人都提到过,中国的刑讯逼供,除了电击和殴打,还有数不清的手段让你不得不招供:“鸭子浮水”,“苏秦背剑”折磨你的方法百花齐放。陈有西律师说,现在办案者聪明了,肉刑很少,折磨盛行。“可以大灯泡照,脱光浇凉水,灌辣椒水,可以九天九夜不让睡觉,“熬鹰”,还可以车轮大战,不一而足。
为被判死刑并被执行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当辩护律师的陈有西说,中国的媒体是“可控的,黑幕谁敢揭出来,总编可以撤职,记者可以开除,于是一片“严格守法”的形象。陈有西说:在这六十年的经验积累下,在中国现在的刑事诉讼法的保护下,中国的“刑讯逼供”就这样被法庭“和谐”掉了,被包裹得严严实实。
陈有西说:这就是百分之百的中国刑事律师相信中国的刑讯逼供现象非常严重,而绝大多数社会人士、包括高层政法的官员,又都不大相信中国的刑讯逼供真有这样严重的原因。
中国的刑讯逼供有多严重?
不说外人看不到的公安局看守所内部,即使在外面光天化日之下,公安、“邪警”、协警打人的事情也是时有所闻。律师高智晟在被押期间遭酷刑刑求先不论,很多律师在公共场合被人殴打的现象和事实包括:律师李和平在北京被人戴上黑头套拉到郊外痛殴;律师和外国友人在陈光诚家乡东狮古镇遭人殴打;维权人士滕彪在北京遭人殴打,维权人士江天勇、胡佳遭人殴打。而打人者,又岂止仅仅是警察和协警。
有分析认为,这些握有公权力者随心所欲“伤人”的根本原因和性质是:他们丝毫不尊重他人的人权。国有财产、私有财产都应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但最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安全。而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国这几十年来,阶级斗争论已经将不少正常人都训练成“杀敌人”“打敌人”如秋风扫落叶般冷酷无情。对某些公安来说,杀个人如碾死只蚂蚁。有公安明告他们所监视的异议人士:玩政治,我们玩死你,要玩黑的,我们找几个流氓就能弄死你。(高智晟和胡佳都收到这样的警告)习近平不止一次说过(孟建柱和最高法周强沈德咏等都说过),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上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有西说:刑讯在中国是事实还是谎言?其实大家都清楚。百姓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清楚。但家属已出事,往往就清楚了。陈有西说:“其实不用纳闷,我们缺的知识一个讲真话的环境,和实事求是的司法精神。”
*伊力哈木:我很幸运没遭到酷刑*
中央民族大学讲师伊力哈木.吐赫提周二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有网民在网上传出了其律师李芳平的所记录的伊力哈木获刑后的感言:我24小时戴着脚镣、8个月只有三小时放风,有6个汉族已决犯陪监。境况不能说不严酷,但相对我的学生,还有许多被控分裂国家的同族被告们,无疑我又是幸运的,我有自己委托的汉族律师出庭辩护,家属可以旁听,我说出了我想说的话。我希望通过我的案件推动新疆法治化,哪怕是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