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中国有两件大事惹人注目:正在北京召开的中共四中全会,还有就是香港持续三周的“占领中环”活动终于等来政府和学生的对话,虽然两个小时对话并无达成什么成果。北京的中共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治国,在一国之内的香港大批学生占据街道,令香港和中央政府头疼棘手。有网友说,大陆正是没能在依宪治国,所以无法在香港依法(基本法)治国。
港府和学生的对话周二晚间结束了,双方各说各话,并无多少政治观点和理念之交集共识。这是香港回归中国将近二十年来,首次官方和学生就政改问题举行公开对话,而政府正是迫于“占中”压力才出面对话的。与此同时,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的300多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和列席人员参加的四中全会进入第二天。这两个事件有无交集之处?
*香港北京,谁依法谁违法*
港府和学生对话期间,有网友在美国之音中文网留言:“不能完全自由地选举,那就没办法最大限度地达到制约政府官员贪腐的目的。我敢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的要求选举,要不了多久,香港就会贪污横行,暴力肆虐!”
还有网友野靖环1998说:“四中全会第 一天,新源里派出所警察跑到北京市高级法院门口殴打王秀珍。幸亏围观的人多,要不然就被打死了。法警吕队长找来轮椅,送王秀珍到立案庭交申诉书。中午,我们一行7人去新源里派出所递交投诉,我们要求打人的必须赔礼道歉,没想到,2个所长竟然要把王秀珍拉进派出所。下午1点,终于赔礼道歉。”(该网友微博已被新浪网管删除)。
香港占中期间,学生可以罢课占领街道,但在重庆,大学生却因中央开全会而被限制在学校。网友JR海夜川说:“辅导员说什么四中全会期间学生不能出重庆我也是呵呵呵呵呵呵了。这是咋的?怕大家去打砸抢还是闹事啊?傻叉学校。”
*专家: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
中国各媒体开足马力宣传四中全会和依法治国,人民网周二说习近平的法治观就是:奉法者强国强。但是,依法治国是依什么法?有专家认为,宪法是一国大法和母法,一切法律和社会行为和准则都要依宪而定,依宪而行。
中国法学家郭道晖(周一香港文汇报)说,只提依法治国是不够的,有的地方为保护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用“非法之法”来治民,也号称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
中国的法学大家江平(香港文汇报周末)说,完善宪法运行,落实人民民主权利,非常关键。“当前人们在言论、出版、结社方面,还没有法律落实宪法所规定的权利,这是法治实践的空缺。”中国宪法(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宪法丰满,现实骨感。中国宪法赋予公民这些权利,长期以来并无具体落实。各地维稳办、公安国保、政法委,早用各种地方法规法令或个人意志,将百姓这些权利剥夺殆尽。
2008年北京奥运期间,当局许诺公民可在北京紫竹院、日坛等四个公园举行集会示威,但直到为期十多天的奥运结束,并无一个集会示威申请通过批准得以举行。海外一直抨击,刘晓波、浦志强、许志永、郭玉闪等人被捕,正是这种违宪的具体体现。
中国法学家江平说,对私权的侵害,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造成,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但有些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公民无法维权,这个问题不解决,宪法的规定就要落空。
新华社周二述评引述“观察家”话说:“史无前例”的四中全会将推出依法治国的“升级版”。但专家和述评并无交代何为初级版,亦无说明,升级版升级在何处。
四中全会召开前后,中国媒体报道中高频率出现词汇包括: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当政者走出“周期律”、中共几代领导人都在思考“权力制约”、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国最大“公约数”,等等。
总部设在纽约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周一给习近平发出公开信说,中共应采取保护人权措施解决人权侵害问题,才能让四中全会更具意义。该组织说:中共必须推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措施,才能重拾海内外人心。公开信说,当局已应释放所有和平表达意见的被捕人士,撤回香港有法律疑义的决定,废除任意关押民众的做法。
习近平上月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政协成立65周年的讲话中,一百多次提到“民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凤凰网20日)说:依法治国,人民不会只看到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具体到香港学生占街三周多事件,表面上看,是学生“违法”,但香港政治事务高官林郑月娥周二在和学生对话中说:警方正是出于对学生的关怀和容忍,所以才没强行清场:“即使占领学生违法仍希望以和平手法令学生撤离”。
从另一角度看,香港政府正是实施了中国宪法35条,才有了林郑月娥的这种说法,才有了香港当局和警方的态度,才有了学生持续三周可以继续“占街”。
中国法学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林来梵(周一齐鲁晚报)说,依法治国目前遭遇的最大问题,就是公共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约束。法治建设首先要强调的就是依宪治国,用宪法来约束公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