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用新技术一向谨慎小心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将很快启动电子立案系统,在法律界引起热议。法律专家在对联邦最高法院拥抱新技术的做法表示称许的同时,呼吁它加快与时俱进的步伐,最终让摄像机进入法庭拍摄。
*电子信息技术终于落户美国高院*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联邦司法机构2014年年终报告”中透露,联邦最高法院的电子立案系统(electronic filing case system)最早将于2016年启动运行,循序渐进地从书面文档向电子文档过渡,包括诉状、答辩状、法律理由书、动议以及申请书在内的电子文档均向社会免费开放。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汤姆·瓦纳斯基(Tom Vanaskie)对联邦最高法院决定启动采用电子立案系统作出了积极的评价。
他说,“我认为,联邦最高法院向这个方向发展,实在是一件极好的事情。联邦下级法院自2001年开始实施电子立案系统,如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事实证明,这对法庭来说简直是上天所赐的礼物。”
瓦纳斯基法官说,电子立案系统为法官的工作提供了巨大方便,他只要把案件材料输入平板电脑,就可以瞬时查阅,随时随地办公了。
*高院对引入新技术为何行动迟缓*
罗伯茨大法官在报告中指出,联邦法院,包括联联邦最高法院,在引入新技术方面总是比其它机构,特别是私营企业更加谨慎缓慢,例如联邦最高法院从1935年开始采用气动管技术,把法庭在楼上的判决书复本传送给楼下的媒体间,而且持续了36年,直到《华盛顿邮报》发文批评这个做法落后不堪之后才于1971年取消。
在日新月异的数字化时代,联邦最高法院对电子信息技术的引入更加谨慎小心。罗伯茨大法官表示,这一方面是因为法庭不仅要向最具技术能力和设备齐全的人,也要向接触不到私人电脑或有必要提交书面诉状的人开放,另一方面是出于安全考虑。法庭认为,保护原告、被告以及证人的隐私不受国内外黑客的侵犯至关重要。
*专家吁请高院大胆向摄像机开放*
一些专家在对联邦最高法院的举措表示欢迎的同时提出,这份报告对向摄像机开放一事只字未提。他们呼吁法庭大胆改革,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拍摄,并在电视上播放口头辩论的情况。目前,除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加州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以及少数联邦地区法院外,大多数联邦法院还不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拍摄。
明尼苏达大学新闻伦理与法学教授、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出版物《媒体法律手册》的作者简·柯特利(Jane Kirtley)说:“随着越来越多重大案件得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允许公众了解法庭上发生了什么就愈发重要,我整个职业生涯都在盼望此事,尽管我不抱过高的期望,但是罗伯茨大法官的报告至少包含一丝暗示,有朝一日也许会开放法庭,希望不会是在很遥远的将来。”
已故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参议员阿兰·斯帕克特(Arlen Specter)生前曾竭力推动此事。2011年,他在接受VOA记者的采访时指出,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与合法性取决于公众对它的接纳,而电视为公众理解和评估法庭的表现以及确立联邦最高法院的合法性提供了机会。
斯帕克特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应该被电视播放。虽然法庭的庭审对外开放,但只有250人可以进入审判庭,而且很多人只能在里面呆上几分钟。我认为,让美国人民了解政府的运作非常重要。在美国这个自由的社会里,政府必须保持透明,而如今了解政府是否透明的唯一渠道就是通过电子媒体、电视以及广播。”
但是,是否允许摄影机进入联邦最高法院拍摄,最终要由大法官们共同决定,从目前法庭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相当大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