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古德•马歇尔是美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黑人领袖,生前先后担任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的律师、联邦上诉法院法官、联邦检察总长、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等要职。接下来的法律窗口节目,我们就来为各位观众介绍他的生平和遗产。
瑟古德•马歇尔1908年7月2日出生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一个普通的黑人家庭,父亲是俱乐部招待,母亲是幼儿园老师。
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教授拉里•吉布森(Larry Gibson)是即将出版的“年轻的瑟古德:一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成长经历”一书的作者。
他说:“马歇尔来自一个勇于捍卫正义的家庭,这不仅包括他的直系家庭成员,也包括他的祖父和外祖父。他们俩人都是杂货店店主,而且都是他们社区的领袖。”
据悉,马歇尔的父亲喜欢到当地法庭聆庭法庭庭审,然后把律师的辩论带回家表演一番。马歇尔生前在被问到如何对法律产生兴趣时表示,他父亲、兄弟和他凡事都辩论得面红耳赤。他说:“晚餐桌上,7个晚上,有5个晚上,我们都在辩论。”
吉布森说:“从高中9年级一直到大学,马歇尔参加了很多辩论比赛,但是,对他来说,辩论题目没有辩论过程那么重要。他选择的大学课程包括公共演讲、逻辑、雄辩术和希腊文等。他还掌握了拉丁文。因此,他年轻时的兴趣似乎是成为一位有很强说服力的讲演者。”
马歇尔16岁高中毕业。193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从传统的黑人大学-林肯大学毕业后,本来希望到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深造,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因种族的原因没有希望被录取时,就选择了另一所传统黑人大学-霍华德大学就读。
据吉布森教授介绍,直到法学院最后一年,马歇尔才在其导师的影响下开始对美国民权运动产生了兴趣。这在他1933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特别是1936年开始担任“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律师之后得到了充分体现。
吉布森说:“当时,这个国家正处于种族隔离状态,黑人几乎在美国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受到歧视。马歇尔和其他律师着手改变这个局面,使非洲裔美国人进入一向把他们拒之门外的的院校和州立大学。他成功地挑战并推翻了在住房方面对黑人的一系列歧视行为。在他律师生涯的早期,他还赢得了保护黑人投票权的诉讼。此外,他还成功地改变了在公交、铁路以及州际贸易方面歧视黑人的法律。”
20世纪50年代,奴隶制在美国虽然早已被废除,但是,黑人的社会地位仍然非常低下。全美公立学校普遍实行种族隔离制。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确立的“隔离但平等”的原则,白人和黑人学生隔离在当时是合法的。
在这个历史背景下,马歇尔在担任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的首席律师期间所受理的布朗起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改变这个局面。
布朗一案发生在堪萨斯州,黑人女孩琳达•布朗每天要走1.5公里的路途,并穿过铁路交叉口,才能到达托皮卡市黑人小学。但是,离她家只有几条街之隔就有一所白人公立学校,学校校长因为琳达是黑人就拒绝她到该校就读。
这起诉讼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法庭在1954年和1955年相继做出历史性判决,宣布公立学校的种族歧视违反宪法,并对实施法庭裁决提出指导,从而为公立学校的隔离制度敲响了丧钟。
马歇尔说:“我们希望这些黑人孩子得到宪法教育,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出,这中教育必须在废除种族隔离的基础之上。”
马歇尔因为成功代理这起诉讼荣登时代杂志封面。
霍华德大学副院长、法律总顾问科特•施默克(Kurt L. Schmoke)说,布朗判决不仅使公立教育向所有种族的孩子开放,也开启了美国现代民权运动。
他说:“联邦最高法院一旦裁决说公立教育不能有种族隔离,这等于开创了一个先例,也就是说,在住房、餐馆和旅店等其它领域,也不能有种族隔离。这个判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它为美国有色人种在各行各业打开了机会的大门。因此,布朗判决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庭判决之一。”
由于马歇尔在清除种族隔离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被视为1960年代风起云涌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开路者之一。很多学者认为,正是因为有马歇尔在前面开路,才有后来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大游行,以及1964年民权法案的签署。
施默克说:“布朗一案的判决是1954年作出的,法庭1955年又追加了一个判决。马丁•路德•金3年后才开始他的民权活动。可以这么说,马歇尔把门打开,马丁•路德•金从中经过。”
1961年,肯尼迪总统任命马歇尔为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马歇尔作出的100起判决,没有1个判决被联邦最高法院推翻。1965年,约翰逊总统又任命他为司法部检察总长。
1967年,约翰逊总统再次任命马歇尔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约翰逊说:“我认为,这是对的事情,而且做在对的时间。”
马歇尔在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担任大法官的24年间参与判决的很多案子对美国社会同样产生了历史性影响。他被视为一位具有自由派倾向的大法官。
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弗曼诉佐治亚州一案中废除了美国的死刑法规。马歇尔是支持这一判决的大法官之一。
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罗诉韦德一案中给予美国妇女堕胎权。马歇尔在作出这一判决的多数派法官的行列。
马歇尔说:“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由妇女自己决定。”
施默克说:“所有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案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都很难判决,它们通常涉及极具争议,有时还很情绪化的问题。罗诉韦德一案的判决说,为妇女提供堕胎是合法的。从1973年到现在,很多年过去了,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引起人们激烈争议的问题。此外,马歇尔基于美国宪法第8条修正案禁止禁止残酷和非常刑罚原则反对死刑。他认为,死刑本身构成了残酷和非常刑罚。但是,很多人不同意他的观点。迄今为止,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仍然实施死刑的国家之一。”
施默克教授介绍了马歇尔大法官一些不为众人所知的生活细节。他说:“我的一些朋友比我更了解他,他们说,马歇尔喜欢打牌,在联邦最高法院一天听审下来,他会观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其中大多数是肥皂剧,他很喜欢看。他是一个很实在、很平凡的人,而恰好他又是一个非常杰出的律师。”
吉布森说:“马歇尔为了促进平等改变了美国的法律,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改变了针对非洲裔美国人的歧视性作法。他被大多数历史学家视为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律师。马歇尔在很多不同的方面成功地代理了众多诉讼,结束了非洲裔美国人长期处于二等公民的痛苦局面。”
1991年6月27日,马歇尔在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24年后退休。1993年1月24日,马歇尔因病去世,享年84岁。
马歇尔临终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被记者问到希望人们如何记念他时,他的回答非常简单而不加雕琢。
“他用自己所有的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情。”
瑟古德•马歇尔1908年7月2日出生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一个普通的黑人家庭,父亲是俱乐部招待,母亲是幼儿园老师。
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教授拉里•吉布森(Larry Gibson)是即将出版的“年轻的瑟古德:一位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成长经历”一书的作者。
他说:“马歇尔来自一个勇于捍卫正义的家庭,这不仅包括他的直系家庭成员,也包括他的祖父和外祖父。他们俩人都是杂货店店主,而且都是他们社区的领袖。”
据悉,马歇尔的父亲喜欢到当地法庭聆庭法庭庭审,然后把律师的辩论带回家表演一番。马歇尔生前在被问到如何对法律产生兴趣时表示,他父亲、兄弟和他凡事都辩论得面红耳赤。他说:“晚餐桌上,7个晚上,有5个晚上,我们都在辩论。”
吉布森说:“从高中9年级一直到大学,马歇尔参加了很多辩论比赛,但是,对他来说,辩论题目没有辩论过程那么重要。他选择的大学课程包括公共演讲、逻辑、雄辩术和希腊文等。他还掌握了拉丁文。因此,他年轻时的兴趣似乎是成为一位有很强说服力的讲演者。”
马歇尔16岁高中毕业。193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从传统的黑人大学-林肯大学毕业后,本来希望到马里兰大学法学院深造,但是,当他知道自己因种族的原因没有希望被录取时,就选择了另一所传统黑人大学-霍华德大学就读。
据吉布森教授介绍,直到法学院最后一年,马歇尔才在其导师的影响下开始对美国民权运动产生了兴趣。这在他1933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特别是1936年开始担任“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律师之后得到了充分体现。
吉布森说:“当时,这个国家正处于种族隔离状态,黑人几乎在美国生活的所有方面都受到歧视。马歇尔和其他律师着手改变这个局面,使非洲裔美国人进入一向把他们拒之门外的的院校和州立大学。他成功地挑战并推翻了在住房方面对黑人的一系列歧视行为。在他律师生涯的早期,他还赢得了保护黑人投票权的诉讼。此外,他还成功地改变了在公交、铁路以及州际贸易方面歧视黑人的法律。”
20世纪50年代,奴隶制在美国虽然早已被废除,但是,黑人的社会地位仍然非常低下。全美公立学校普遍实行种族隔离制。根据联邦最高法院确立的“隔离但平等”的原则,白人和黑人学生隔离在当时是合法的。
在这个历史背景下,马歇尔在担任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的首席律师期间所受理的布朗起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改变这个局面。
布朗一案发生在堪萨斯州,黑人女孩琳达•布朗每天要走1.5公里的路途,并穿过铁路交叉口,才能到达托皮卡市黑人小学。但是,离她家只有几条街之隔就有一所白人公立学校,学校校长因为琳达是黑人就拒绝她到该校就读。
这起诉讼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法庭在1954年和1955年相继做出历史性判决,宣布公立学校的种族歧视违反宪法,并对实施法庭裁决提出指导,从而为公立学校的隔离制度敲响了丧钟。
马歇尔说:“我们希望这些黑人孩子得到宪法教育,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指出,这中教育必须在废除种族隔离的基础之上。”
马歇尔因为成功代理这起诉讼荣登时代杂志封面。
霍华德大学副院长、法律总顾问科特•施默克(Kurt L. Schmoke)说,布朗判决不仅使公立教育向所有种族的孩子开放,也开启了美国现代民权运动。
他说:“联邦最高法院一旦裁决说公立教育不能有种族隔离,这等于开创了一个先例,也就是说,在住房、餐馆和旅店等其它领域,也不能有种族隔离。这个判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它为美国有色人种在各行各业打开了机会的大门。因此,布朗判决是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庭判决之一。”
由于马歇尔在清除种族隔离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被视为1960年代风起云涌的美国民权运动的开路者之一。很多学者认为,正是因为有马歇尔在前面开路,才有后来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大游行,以及1964年民权法案的签署。
施默克说:“布朗一案的判决是1954年作出的,法庭1955年又追加了一个判决。马丁•路德•金3年后才开始他的民权活动。可以这么说,马歇尔把门打开,马丁•路德•金从中经过。”
1961年,肯尼迪总统任命马歇尔为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马歇尔作出的100起判决,没有1个判决被联邦最高法院推翻。1965年,约翰逊总统又任命他为司法部检察总长。
1967年,约翰逊总统再次任命马歇尔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约翰逊说:“我认为,这是对的事情,而且做在对的时间。”
马歇尔在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担任大法官的24年间参与判决的很多案子对美国社会同样产生了历史性影响。他被视为一位具有自由派倾向的大法官。
1972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弗曼诉佐治亚州一案中废除了美国的死刑法规。马歇尔是支持这一判决的大法官之一。
197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罗诉韦德一案中给予美国妇女堕胎权。马歇尔在作出这一判决的多数派法官的行列。
马歇尔说:“我认为,这个问题应该由妇女自己决定。”
施默克说:“所有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案子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都很难判决,它们通常涉及极具争议,有时还很情绪化的问题。罗诉韦德一案的判决说,为妇女提供堕胎是合法的。从1973年到现在,很多年过去了,但是,它仍然是一个引起人们激烈争议的问题。此外,马歇尔基于美国宪法第8条修正案禁止禁止残酷和非常刑罚原则反对死刑。他认为,死刑本身构成了残酷和非常刑罚。但是,很多人不同意他的观点。迄今为止,美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仍然实施死刑的国家之一。”
施默克教授介绍了马歇尔大法官一些不为众人所知的生活细节。他说:“我的一些朋友比我更了解他,他们说,马歇尔喜欢打牌,在联邦最高法院一天听审下来,他会观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其中大多数是肥皂剧,他很喜欢看。他是一个很实在、很平凡的人,而恰好他又是一个非常杰出的律师。”
吉布森说:“马歇尔为了促进平等改变了美国的法律,在这个过程中,他也改变了针对非洲裔美国人的歧视性作法。他被大多数历史学家视为20世纪美国最重要的律师。马歇尔在很多不同的方面成功地代理了众多诉讼,结束了非洲裔美国人长期处于二等公民的痛苦局面。”
1991年6月27日,马歇尔在担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24年后退休。1993年1月24日,马歇尔因病去世,享年84岁。
马歇尔临终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被记者问到希望人们如何记念他时,他的回答非常简单而不加雕琢。
“他用自己所有的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