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曾在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任职的学人星期一呼吁有关当局撤销北京市公安局对传知行创始人郭玉闪及主管何正军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起诉意见书”。此外,北京一位知名法律学者撰文,系统反驳起诉意见书的指控和举证。
传知行第二任所长黄凯平、知名作家笑蜀、律师夏楠等8位传知行研究员4月27日发表联署声明,敦促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对郭玉闪及何正军作出不起诉决定,立即释放他们。
今年38岁、北大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毕业的郭玉闪,2004年与目前服刑的法律学者许志永和维权律师滕彪成立非政府组织“公盟”,从事法律研究和援助工作,2007年创立传知行研究所,致力于社会转型中自由与公正的问题与现象,以及税制及行业管制改革、公民参与、转型经验等研究。
北京公安局对民间智库传知行的创办人郭玉闪、行政主管何正军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起诉意见书”,近日被传上网,引起外界的广泛批评。
声明表示,传知行作为独立智库从事社会问题与公共政策调研,印刷并发布研究资料,北京警方最迟在2013年8月就完全了解。传知行的资料向公众免费赠阅,分文不取,既非谋利、更谈不上“扰乱市场秩序”,不属于通常理解的经营行为。
声明说,传知行印刷资料是基于学术操作,利国利民,若因此获罪,便是“独立研究罪”和“学术交流罪”,有违新一届领导人上台后所畅言的法治理想。
2014年10月,在香港争取真普选的占领运动敏感时期,曾帮助中国盲人“赤脚律师”陈光诚摆脱软禁的郭玉闪,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和刑拘,2015年1月3日转以“非法经营”罪名被正式逮捕。
郭玉闪的妻子潘海霞星期二对美国之音表示,郭玉闪被以“非法经营”罪起诉,证据是否站得住脚,由律师从法律角度去抗辩,给他定上这个罪名是不公平的。她说:“可能大家知道的他之前做过的一些事情,大家觉得这个人可能是比较敏感的,但用这种方式(非法经营罪)对待,我当然觉得不公平。但是我们愿意在这个法律的范畴里面去谈这个东西。”
北京法律学者杨支柱4月26日撰文,系统地对北京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提出批评。杨支柱表示,起诉意见书更像是给传知行恢复名誉的告示,尽管使用了“犯罪”等字样,但公众一看就知道是谁在犯罪。
起诉书说,传知行利用一些境内外基金会、非政府组织及美国使馆提供的资金,针对中国税制改革、教育平权、法制改革、社会民生等多个社会领域进行调研,撰写相关领域调研报告及文章,在大学等社会场所开办演讲会,编制演讲稿文集,将调研报告、文集非法印刷成书免费发放。
杨支柱认为,在中国法学界,拿外国基金会的赞助搞调研、开会、开班授课、派人出国留学,应该是北大和人大法律系、社科院法学所最先搞的,最高人民法院也不落人后。此外,警方将传知行免费发送印刷研究材料定为“非法经营”,纯属莫须有。杨支柱还表示,办理传知行专案的警察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第一总队,即负责政治类案件的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杨支柱质疑说,既然是“非法经营” 案,就应该归经侦警察管辖。
杨支柱表示,北京警方因怀疑郭玉闪涉及“香港占中”而以涉嫌“寻衅滋事”的名义抓人,但是郭玉闪等人跟“香港占中”完全没有关系,说穿了就是警察发现抓错了人,于是又抛出“非法经营”来治罪。
杨支柱质问,警方曾几次调查传知行,对传知行印刷了哪些材料、印数多少,早就知道,但以前并不认为传知行印刷小册子构成犯罪。警方如果认为传知行的印制行为构成犯罪,多年来放纵郭玉闪等人“犯罪”是否应该承担玩忽职守的责任。
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星期二对美国之音表示,他认为,郭玉闪的案件涉及将一个政治性案件用“非法经营”的经济罪名治罪。他说:“这种案件值得法律界和社会的探讨。没有出版法,但是宪法规定,公民有出版自由。出版这块,公民,包括一些单位,还是没有得到宪法赋予的权利。郭玉闪也好,编印这个书,只是对当前一些社会问题的调研。我认为实际上还是政治性方面,经济处理嘛。”
设在香港的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星期二代发的传知行案动态新闻稿表示,所谓传知行涉嫌非法经营,唯一的“罪证”就是传知行从2007年成立以来,前后共印刷了一万九千册研究报告,都是原创性研究成果,在各种场合免费赠送,获得了专业领域的关注和认可,甚至全国人大的一些委员会、一些政府部门也对这些报告表示过赞许。传知行的报告发布这么多年没人过问,而且绝大多数企业都有印刷内部资料的行为,唯独传知行现在被定为“非法经营”,这是选择性执法。
美国之音记者星期五下午致电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外宣传的一位女士表示对案件不熟悉,不回答记者的询问。传知行涉嫌非法经营案4月15日由北京市公安局移送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郭玉闪与行政主管何正军当天也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换押至海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