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星期一在湖南岳阳一个法庭审判中,对于被指控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公开认罪。在法庭中旁听的李明哲妻子李净瑜称,这是“一场政治大戏”,“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李净瑜在审判结束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发表“参与‘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审大会’感言”,表示全世界和她今天“都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的差异性”,这场政治大戏赤裸裸地说明:“台湾的论述习惯,在中国就是叛乱行为”。
李净瑜秀出左右手臂上以刺青分别书写的“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字样,并表示李明哲在与她见面时“下指令”,告诉她“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但是李净瑜说,她不会被蒙蔽,因为“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李明哲在说这话时“他的手捏紧我,他的眼睛也在眨”。她重申出发到岳阳之前的声明说,“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作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国人体谅,那就是中国政府的拿手好戏‘被认罪’而已。”
在庭审之后,陪同李净瑜出席记者会的台湾前民进党籍立委王丽萍也公开李净瑜在前往法庭前写给了李明哲的信,信中说,希望李明哲“不要被孤独所击败”,同时也表明她“不承认这是法庭”,也不聘请任何律师”,不过目前不确定李明哲是否能收到这封信。
此外,李明哲8月29日一封写给李净瑜的信也在“寻找李明哲”脸书官网上贴出,李明哲在信中交代妻子,“到大陆参加开庭,为了我的顺利,一切行为请听两位张律师安排”,并请李净瑜为他带书、钱及日用品等,并且办一个大陆的电话号码。
对于李明哲庭审结果,台湾陆委会也发布声明说,虽然中国开庭审理李明哲案,李明哲当庭认罪,但这样“未尽符合法律正当程序保障的过程,并非外界所能完全认同或接受”。
声明说,李明哲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但他只是关心中国公民社会与民主发展,通过网路社区案及其他方式与中国大陆的朋友交流,“宣扬分享民主、自由、政党政治之经验及理念,对于追求民主自由与人权保障普世价值的行为,均应给予有的尊重。”
李明哲救援大队也在“寻找李明哲”脸书官网上发布声明,表示“这场表演性十足的‘审判’,非但无法为李明哲定罪,反而再次唤起了台湾民众对过去戒严时期滥用‘叛乱罪’以言治罪的白色记忆”,强调李明哲应该被无罪释放。
救援大队特别针对中国未依据《刑事诉讼法》通知家属、未充分保障被告自由选任律师辩护的权利等问题提出意见,并质疑中国法院对本案管辖权的基础,因为依据中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既然李明哲并非中国公民,他在法庭上被控的行为,包括参加社交媒体群组、批评中国政府、倡导多党民主等“即便属实,在台湾也无一构成犯罪”,因此中国法院在对这些行为并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释放李明哲。
声明说,“如果坐视中国政府以台湾法律所不处罚的行为对台湾国民定罪,将来所有台湾国民在台湾所实施的合法行为都可能受到中国恶法的处罚,这是台湾人民绝对无法接受的事。”
救援大队说,早已预订将在9月17日举行的“CHINA!FREE LI声援李明哲人体排字行动”,在李明哲的审判后仍然将按照原定计划举行。
与此同时,李明哲救援大队成员也在不断收到来自岳阳法院庭审的视频过程中抵达日内瓦,准备在12日的会议中对联合国人权特别机制“强迫失踪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Enforced or Involuntary Disappearances)说明李明哲案的经过及最新进展,并预订9月14日在联合国万国宫前举行集会,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李明哲及所有被关押的异议人士。
李明哲审判结束时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依照中国的法律及过往案例,一般预期李明哲案应该在3个月内有所宣判,《中央社》援引不具名的“华北律师”的话报道说,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可大可小”的案件,如果案情动摇到政权基础,或是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就有可能会被法院重判,不过岳阳法庭直播内容来看,李明哲只是一个“比较积极的从犯”,并非主犯,而且整个案情影响层面不算很大,他判断李明哲应不至于被重判。
这名律师说,依据中国大陆法界惯例,在嫌疑人坦承罪行且“犯后态度良好”,加上是境外关切的新闻的情况下,只要日后没有再生枝节,李明哲应该可以获得轻判,甚至有机会被假释。
在李明哲认罪后中国官方《新华社》针对李明哲案审判的报道称,台湾居民李明哲与另一名中国大陆被告彭宇华已经在岳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审判中认罪。
报道详细说明对两人的指控及庭审过程,表示控辩双方都在辩论中充分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李明哲表示,自己“把西方和台湾部分媒体对中国大陆有偏见的报道和书籍刊物对大陆的恶意攻击抹黑当成了真实,对中国大陆的发展认识不清,存有偏见,从而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
报道说,庭审中两位被告人都明确表示,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文明规范,自己的合法诉讼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