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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2:28 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法律窗口: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样品符合宪法吗?


从面颊内部提取DNA样品
从面颊内部提取DNA样品
2009年,马里兰州警方以攻击罪指控逮捕了一个名叫阿龙佐•金的男子,并且在未得到法庭颁布搜查令的情况下,从他面颊内提取了DNA样品。过去,该州法律只允许从被判刑的重罪犯身上提取DNA样品。但是,2009年,马里兰州议会更新了该州的DNA提取法,允许执法人员从因暴力和偷盗等重罪指控而被捕者身上提取DNA样品,并且与一些悬案中所提取的DNA样品进行比较。在阿龙佐•金一案中,警方发现他的DNA样品和2003年一起没有侦破的强奸案中所提取的DNA样品吻合。阿龙佐•金最后因一级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因一级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阿龙佐•金(Alonzo King)
因一级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阿龙佐•金(Alonzo King)
​但是,马里兰州最高级别法院-马里兰州上诉法院2012年4月24日判决说,该州的DNA提取法违反了美国宪法第4条修正案,从而推翻了下级法院对阿龙佐·金的有罪判决。宪法第4条修正案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通俗的说就是,没有合理的理由,执法人员不得对公民进行非法搜查和扣押,在这个案子中指的是,执法人员没有合理的理由,不能提取阿龙佐•金作为犯罪嫌疑人的DNA样品,更不能与其它犯罪中的DNA样品进行比较。马里兰州政府不服,继续上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马里兰州公共辩护人办公室法医部首席律师史蒂芬•默瑟
马里兰州公共辩护人办公室法医部首席律师史蒂芬•默瑟
被告阿龙佐·金的代理律师、马里兰州公共辩护人办公室法医部的首席律师史蒂芬·默瑟(Stephen B. Mercer)指出,马里兰州的DNA提取法明显违反了美国宪法第4条修正案。

“我们的立场是,宪法第4条修正案蕴含的一个根本原则是,警察不能侵犯某人的身体,以收集犯罪证据,他必须得到法官的批准和搜查令,最起码要有合理的理由支持这种侵犯身体的行为。在这个案子中,既没有法官颁布的搜查令,可以让警察侵犯我们当事人的身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我们的当事人从事了其它犯罪,而有必要提取其DNA样品。”

默瑟律师进一步指出,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样品和提取指纹在目的上非常不同:“首先,警察实施逮捕后提取指纹,纯粹是为了确认或排除某人的犯罪身份,例如警察逮捕某人后提取他的指纹,然后把他的指纹与指纹库中已知个人的其它指纹进行比较,以查明指纹是否吻合。这个做法和DNA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运用是迥然不同的。从被捕者身上提取DNA样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确认此人的身份,而是为了调查他是否从事了其它犯罪。”

马里兰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刑事上诉部负责人布莱恩•克莱恩伯德
马里兰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刑事上诉部负责人布莱恩•克莱恩伯德
但是,马里兰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刑事上诉部负责人布莱恩·克莱恩伯德(Brian S. Kleinbord)说,第4条修正案并没有说,所有搜查都违宪,只有不合理的搜查才算违宪。

“我们的法律依据是,从被捕者身上提取DNA,以确定他们的身份以及是否从事了其它犯罪,这对州政府来说是一件利害攸关的事情,否则有些案件就无法侦破。和州政府的这一重要的利益相比,被告的任何利益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为被告是因为重罪指控被捕的,警方有合理的理由实施逮捕。此外,警方在提取DNA样品时,只是把棉签探入被捕者的面颊内轻轻的一抹,因此,对他身体的侵犯已经降低到最低程度。”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郡检察官斯科特•谢伦伯格(Scott Shellenberger)进一步指出,犯罪嫌疑人一旦被捕,他的隐私期望值也就相应降低了。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郡检察官斯科特•谢伦伯格
马里兰州巴尔的摩郡检察官斯科特•谢伦伯格
他说:“几十年来,我们一直提取被捕者的指纹,并且把它们与尚未侦破案件中留下的指纹进行比较。长期以来,我们还给被告拍照,这么做不仅是要确认被告与所涉及的案件之间的关系,而且是为了把他们的照片与其它照片排列在一起显示给证人看,以确定被告是否从事了我们所怀疑的其它犯罪。此外,如果被告有携带毒品的嫌疑,执法人员还可以对他们进行脱衣搜查和体腔检查,而提取DNA样品只不过是这个技术的延伸罢了。”

2013年2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就阿龙佐•金一案举行听审,同年6月以5比4的微弱多数作出有利于马里兰州政府的正式判决。判决确认,警察因重罪指控逮捕某人时从其面颊内提取DNA样品,并且与尚未侦破案子中的DNA样品进行分析和比较,这是符合美国宪法的。

首都华盛顿的律师乔纳森·弗兰克林(Jonathan S. Franklin)代表“DNA拯救”组织以非诉讼方的身份,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书,他谈了法庭判决的重要性。

“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将避免和侦破更多的犯罪。我们认为,DNA堪称21世纪的指纹。从被捕者身上提取DNA样品和提取指纹的唯一区别是,DNA在侦破和避免惯犯从事犯罪方面通常是一个更好的办法。”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林•科尔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林•科尔
不过,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奥林·科尔(Orin S.Kerr)提醒人们,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几方面实施了限制。

“首先,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说,DNA分析只限于重罪,也就是说,被提取DNA样品的人必须是以重罪指控被捕的。在未来的案件中,下级法院,乃至联邦最高法院是否会把这个推理扩大运用到所有被捕者身上,而且重罪的定义究竟是什么,这些都还是未知数。马里兰州的DNA提取法目前只允许从因谋杀、性攻击、抢劫和偷盗等重罪而被捕者身上提取DNA样品。未来,这个范围是否会扩大,包括所有犯罪或重罪,将是未来法庭要解决的问题。”

在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全美50个州都要求从被判刑的罪犯身上提取DNA样品,有一半多的州要求从被捕但尚未被判罪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提取DNA样品。联邦最高法院的上述判决将对全美50个州产生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各州都要按照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精神,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在提取DNA样品方面搜查犯罪嫌疑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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