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上诉法庭上周末裁定标准轨距铁路(SGR)的招标制度藐视合法采购程序,这继续向肯尼亚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公开与为铁路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的中国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
肯尼亚政界人士和人权捍卫者表示,项目的实施和工程建设产生的债务偿还是非常机密的。
一段时间以来,肯雅塔(Uhuru Kenyatta)政府一直面临来自民间社会和政界人士的压力,要求他们阐明为标准轨距铁路项目提供资金的合同协议,但这些问题仍然没有答案。
上诉法庭的法官玛莎·库姆(Martha Koome),盖特姆布·凯鲁(Gatembu Kairu)和贾米拉·穆罕默德(Jamila Mohammed)上星期五裁定,作为采购人的肯尼亚铁路公司(Kenya Railways Corporation)违反了宪法第227(I)条和《公共采购和处置法》第29条及第6(I)条。
法院称,斥资超过5000亿肯尼亚先令(现约合47亿美元)的标准轨距铁路(SGR)项目的很大一部分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营,但其采购方式仍然引起了公众的兴趣。
肯尼亚活动人士奥穆塔塔(Okiya Omtatah)和肯尼亚法律协会(Law Society of Kenya)联合对肯尼亚政府和中国路桥公司(CRBC)提起诉讼,法官们表示,“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在本案中,作为采购方的肯尼亚铁路公司有义务遵守《公共采购和处置法》法第6(I)条的要求。”
肯尼亚高等法院法官艾萨克·莱诺拉(Isaac Lenaola)2014年就曾驳回了指控,允许铁路建设继续进行,没有任何限制。此次三名上诉法院法官的裁决体现出法律未被遵守。然而,奥穆塔塔和肯尼亚法律协会向上诉法院提出异议,他们认为这一裁决是不利的。
奥穆塔塔告诉美国之音,法院的裁决对一直在就有关项目的合同协议提出问题的肯尼亚人来说相当于是巨大的缓刑。
奥穆塔塔还表示将在下周向法院申请命令,迫使总统肯雅塔(Uhuru Kenyatta) 和他的政党朱比利联盟(Jubilee)用自掏腰包为项目提供资金,而不是使用肯尼亚人提供的资金。
肯尼亚前财政部长穆达瓦迪是反对党阿玛尼全国大会党(Amani National Congress)的现任领袖,他要求财政部和交通部在法院判决项目非法后,就项目的命运做出解释。
他还说,肯尼亚人对于偿还中国贷款的现有框架,需要一个适当的解释,以避免将来采取对抗的方式。
肯尼亚完成了蒙巴萨至内罗毕487公里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耗资3000多亿先令,其中大部分是中国进出口银行2014年5月发放的贷款,15年后到期,而内罗毕至奈瓦沙的二期工程的建设耗1500亿先令。在建设阶段,中国进出口银行出资85%,肯尼亚出资15%。
肯尼亚总统肯雅塔早些时候回绝了从内罗毕到奈瓦沙的铁路的第二阶段建设是“不通向任何地方的铁路”的说法,但声称扩建没有任何经济效益和可行性,特别是如果它没有通往乌干达。
本月早些时候,高等法院暂时中止了政府的指令,指令允许将运往乌干达、卢旺达和南苏丹的货物从港口城市蒙巴萨经由标准轨距铁路运至奈瓦沙内陆集装箱仓库清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