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议会通过了期待已久的选举法,为国家的团结和政治稳定,迈出了新的步伐。另外,这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伊拉克的政治进程也朝着既定方向在发展和运作。
美国总统奥巴马就法律的通过向伊拉克领导人表示祝贺。
奥巴马总统说:“我希望能就伊拉克领导人达成此协议而向他们表示祝贺。他们对国家的承诺以及灵活性,向世界发出了有关伊拉克民主和团结的重要信息。”
伊拉克宪法规定1月底应举行选举。但是,首先需要修改现行的选举法,而现行的法律,是萨达姆.侯塞因时代就制定出来的。如今很多议员认为该法律早已落伍而不合时宜。这次伊拉克议会解决的一些问题当中,最有争议的一个问题是,选民在决定谁能代表他们的问题上,到底有多少发言权。
以前的法律要求有小圈子提名名单,选民可以从中投他们赞同的政党人士一票。但是,经过激烈辩论和争论后,议员们通过了这个法律,该法律规定,对候选人及其政党提名必须是公开的,这样,选民就在谁能在议会代表他们的问题上,有了更大的发言权。
这部新法律,是经过很多妥协和协商才制定出来的,来之不易。但是,一部法律,不可能尽善尽美,让议员们完全满意,不过,所有的政治派别都承诺要加以遵守,并参加选举。这点,同2005年的选举成为鲜明的对照。2005年那次选举,遭到了逊尼派的抵制,结果引发了不少人的怒火,导致后来长达两年的暴乱。
的确,通过这部法律,用奥巴马总统的话说,“是伊拉克人民继续承担起国家未来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奥巴马说:“这部法律, 促进了国家的政治进程,可以给伊拉克带来长治久安,并能让美国军队在明年9月前,井然有序地撤出伊拉克。”
奥巴马总统说, “伊拉克会遇到许多的挑战,过去的几个星期以来,我们看到了,还有许多家伙,他们总会对无辜男人、妇女以及儿童下手,屠杀他们,不让伊拉克人民享有应有的未来。今天这部法律得以通过,又再一次提醒人们,这些伊拉克人民的敌人是不会得逞的”。
关键词:美国,伊拉克,选举法
以下是一篇美国政府的政策声明。美国之音并不代表美国政府发言。